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人人都于光明中大放异彩。但是当夕阳西落,世界沉入黑夜的时候,我们拿什么来抚慰惶恐的心灵呢?

    我们太看重了白昼,又太忽视着黑夜。生命,至少有一半是在黑夜中呀——夜深人静,心神仍在奔突和浪游。更因为,一个明确走在晴天朗照中的人,很可能正在心魂的黑暗与迷茫中挣扎,黑夜与白昼之比因而更其悬殊。这迷茫与挣扎,不是源于生活?但更是「匡正」,或「匡正」的可能。这就得把那个「像」字颠来倒去鞭打几回!因为,这黑夜,这迷茫与挣扎,正是由于无可像者和不想再像什么。这是必要的折磨,否则尽是「酷肖子孙」,千年一日将是何等无聊?连白娘子都不忍仙界的寂寞,「千年等一回」来寻这人间的多彩与真情。

    不能因为不像,就去谴责一部作品,而要看看那不像的外形是否正因有心魂在奔突,或那不像的传达是否已使心魂震动、惊醒。像,已经太腻人,而不像,可能正为生途开辟着新域。

    「艺术高于生活」,似有些高高在上,轻慢了某些平凡的疾苦,让人不爱听。再说,这「高于」的方向和尺度由谁来制定呢?你说你高,我说我比你还高,他说我低,你说他其实更低,这便助长霸道,而霸道正是瞒与骗的基础。那就不如说「艺术异于生活」。「异」是自由,你可异,我亦可异,异与异仍可存异,惟异端的权利不被剥夺是普遍的原则。

    不过,「异」主要是说,生理的活着基本相同,而心魂的眺望各有其异,物质的享受必趋实际,而心魂的眺望一向都在实际之外。但是,实际之外可能正是黑夜。黑夜的那边还有黑夜。黑夜的尽头呢?尽头者,必不是无,仍是黑夜,心魂的黑夜。人们习惯说光明在前面引领,可光明的前面正是黑夜的呼唤呀。现成的光明俯拾即是,你要嫌累就避开黑夜,甭排队也能领得一份光明,可那样的光明一定能照亮你的黑夜吗?惟心神的黑夜,才开出生命的广阔,才通向精神的家园,才是要麻烦艺术去照亮的地方。而偏好实际,常常湮灭了它。缺乏对心魂的关注,不仅限制了中国的艺术,也限制着中国人心魂的伸展。

    「普遍主义」很像「高于」,都是由一个自以为是的制高点发放通行证,强令排异,要求大家都与它同,此类「普遍」自然是得反对。但要看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天下人就没有共通点,天下事就没有普遍性。要活着,要安全,要自由表达,要维护自己独特的思与行……这有谁不愿意吗?因此就得想些办法来维护,这样的维护不需要普遍吗?对「反对普遍主义」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为你有你的实际,我有我的实际,因此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据其实际要侵略你,行吗?村长据其实际想强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种普遍的遵守。

    语言也是这样,无论谈恋爱还是谈买卖,总是期望相互能听懂,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觉。要是你听不懂我的我就骂人,就诉诸强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对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认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乱。为免其乱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问题:法律由谁来制订?只根据少数人(或国)的利益显然不对吧?所以就得保证所有的人(或国)都能自由发言。

    说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纯洁与独立,以防强势文化对它的侵蚀与泯灭,我倾向赞成,但也有些疑问。疑问之一:这纯洁与独立,只好以民族为单位吗?为什么不更扩大些或更缩小些?疑问之二:民族之间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内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间可以恃强凌弱,一村一户中就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为什么不干脆说「保护个人的自由发言」呢?

    本当是个人发言,关注普遍,不知怎么一弄,常常就变成了集体发言,却只看重一己了。只有个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这道理多么简单。事实上,轻蔑个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于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简单:自由一普遍,霸字搁在哪儿?

    远来的和尚,原是要欣赏异地风俗,或为人类学等等采集标本,自然是希望着种类的多样,稀有种类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态,不见得都有闲心去想这标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图自由与发展?他们不想倒也罢了,标本中人若为取悦游僧和学者而甘做标本,倒把自己的愿望废置,把自己必要的变革丢弃,事情岂不荒唐?

    肆意狂欢后放声悲苦,人们总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自由和不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呢?人生和世界一样,想要保持天平两端的平衡,当然不能把选择只放在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