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黑暗是一种命运,我要你成为我身体里的那一片光。
——题记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东野圭吾在《嫌疑人X的献身》一书中对爱做了如是诠释。而音乐家勃拉姆斯更将这种舍命不悔的爱达到了极致。
勃拉姆斯20岁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老师舒曼的妻子克拉拉,这是一位比他大14岁的优秀女子。他将这份情愫暗藏心底,给她写了好多信件,却从来没有勇气寄出去。尽管他从未向她表白过「我爱你」,可是为她终身未娶。当舒曼英年早逝后,勃拉姆斯照顾克拉克度过最艰难的一段时间后,便不辞而别。从此以后,勃拉姆斯所有的曲子都为她而写,他们维持了一段长达三十多年相牵相挂而不相见,近乎柏拉图式的感情。
四十余年后,63岁的勃拉姆斯拖着病危之躯,从瑞士急匆匆地赶往法兰克福参加克拉拉的葬礼。当他抵达时,她已经下葬了。他把头靠在凄凉的花圈上,悲痛到难以自制。那一夜,他一个人孤独地站在墓前,用小提琴拉着曲子,献给内心一生守望的情人,如怨如慕地倾诉了四十余年始终不渝的爱恋。相信,那一夜美好得如同蔷薇初绽,墓地上的万物都会被爱的旋律所打动。
这样震慑心灵的爱,无需朝朝暮暮,却一生与灵魂相随。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这是金岳霖为一代才女林徽因写下的挽联,每每触及,心底都会掠过一阵憾痛,只觉得世间所有爱情之美,都抵不上这一纸生死相隔的诉念。到底只有冰雪聪明的林徽因,才值得这样优秀的一个人无怨无悔地地终身不娶,且在光阴流转数十年后,依然心心念念。
曾看过一则林徽因逝后的小故事,有一年,金岳霖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很纳闷:老金为什么要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读到这里,泪已盈眶。
「赚了,这过去的十年。活着,再没有酗过酒,工作着,爱着,并且被一个好女人爱着。」
这是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墓碑上面刻着他离世前写的一首诗《赚了》。卡佛诗中的好女人就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泰斯·嘉拉格尔。卡佛在他的书中阐述了每个人也许都体验和感受着或甜蜜或惊心动魄的爱,可唯有相依相伴、老而弥坚,才是爱的真谛。
爱是对一个人产生投宿的愿望。从他身上借半星温暖,将自己涉过命运的深寒。或者将自身的光芒映照到她的身上,共涉爱河。痴爱中的女子,愿意撕开岁月的封印,把爱写进诗里,抬首,是爱人的名字,落款,是爱人的名字。在短促的生命里,读那个深爱的人,千遍万遍也不厌倦。
在感情中,加缪始终是冷静的,他说有些人为爱而活,有些人为活而活。东野圭吾则坚信,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最美的爱情。而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原罪被放大,总有一角照出自己。
对生命而言,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无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从此不见。但是,我们谁也不能否定爱情曾经来过,不能否定在那一刻的怦然心动。
读过许多名人的情书,尤其欣赏王小波那句经典的表白:「我把我整个的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是啊,爱你,就会生出宽厚的胸襟,无限地包容,海纳百川,包容那些怪癖,小脾气,甚至一千八百种坏毛病。
爱你,不会计较得失,不会纠结辜负与相欠,不会在乎分离还是相守。对此,勃拉姆斯与金岳霖用他们震慑心灵的爱,做了最完美的诠释:真爱不是占有,不是索取,不会因为时光流逝而淡漠,不会因为计较得失回报而失落。
爱你,真好!仿佛暗夜里静悄悄的一朵白兰花,所有的热情与芬芳,只为你而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