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宪法》第5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第 53 条规定:
-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 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 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 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 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 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宪法》第 54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祖国的安全
“祖国的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社会秩序不被
破坏。”
- 祖国的荣誉
(1)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
(2)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
(3)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4)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 祖国的利益
对外主要是指全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对内主要是相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而言的国家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宪法》第55条规定: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我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需要,可以征集符合条件的女性公民服兵役),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能力的公民除外。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监察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被征集。当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 22 周岁之前仍可以被征集。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五、依法纳税
:::info 基本权利当中也有义务的规定,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