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 给付标的为金钱和有价证券
  2. 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3.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
  4. 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

[命题角度]支付令不能公告送达,但可以留置送达。


二、管辖: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三、支付令的效力

  1. 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 债务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命题角度]对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warning [理解与适用]对设有担保的债务如何适用支付令?
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原因很简单,因为担保人不是被申请人,无法行使异议的权利,而如果主债务人不提出异议而导致支付令产生强制执行力并约束担保人的话对担保人是不公平的。
引申一个问题:能否以保证人为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呢?或者同时向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发出支付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如果向担保人发出支付令,则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将会同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担保关系等,同时还要考虑先诉抗辩权等问题,法律关系太过复杂,已经超出督促程序只适用于法律关系简单、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范围,故不得对于担保人适用支付令。 :::


四、关于异议

  1. 异议的效力: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形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如申请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向提出,否则视为同意转入诉讼程序。
  2. 关于异议

(1)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构成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2)口头异议无效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五、债权人起诉对支付令效力的影响

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的(包括对债务人起诉也包括对担保人额起诉),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经发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总结与归纳]起诉对支付令效力的影响

债权人起诉 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的(包括对债务人起诉也包括对担保人起诉),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经发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债务人起诉

| 向作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 | 债务人在异议期间内向作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视为书面异议。 | | | 向其他法院起诉 | 债务人在异议期间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