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法益

  1. 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
    ① 财产犯罪保护所有权
    这意味着所有权人从盗窃者手中窃回财物,不成立盗窃罪。因为盗窃者对财物没有所有权。
    ② 财产犯罪保护占有事实
    既保护合法占有,也保护非法占有。
    💡 保护非法占有时,非法占有必须是平稳占有。所谓平稳占有,是指行为人占有某件财物,即使不合法,但是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加以没收、追缴,一般人无权侵犯。

    例如,甲盗窃了一辆摩托车,放在家里,虽然甲对摩托车的占有属于非法占有,但是只有国家有权没收,一般人无权侵犯。如果一般人盗窃该摩托车,构成盗窃罪。

但是,虽然平稳的非法占有可以对抗一般人,但是不能对抗财物的所有权人。财物所有权人恢复自己所有权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行为对象

(一)财物

  1. 包括无体物,如电、通信网络信号。
  2. 包括虚拟财产,如Q币、游戏点卡。
  3. 包括违禁品。例如,甲看到乙非法持有毒品或假币,抢夺之,构成抢夺罪。
  4. 包括债权凭证,如存折、银行卡。
  5. 包括不动产,如房屋。
  6. 不包括人的身体。但是,如果从身体分离出来的器官、血液,属于财物。

    (二)财产性利益

  7. 这是指财物以外的具有财产性的利益,主要是指债权

  8. 同时存在性
    财产性利益虽然是无形的,但也要求现实存在,要求在行为时就已然存在。在此需要遵守行为与行为对象同时存在原则。

    例如,甲得知邻居出国,撬开门,对乙谎称自己是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乙,半年内共收取租金1万元。不能认为甲构成盗窃财产性利益1万元,因为在甲撬门进去时,邻居并未已然地拥有1万元的财产性利益(租金),邻居并未向乙出租房屋、向乙收取租金。甲非法进入邻居家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该罪的保护法益是居住的安宁状态,由于屋内长期无人,没有侵犯居住的安宁状态。当然,甲的侵入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所得1万元应按照不当得利返还给邻居。若拒不返还,则构成侵占罪

(三)数额

根据财物的价值数额大小,刑法保护财物的档次如下:

  1. 第一档:价值数额较大,值得刑法完整保护
    所谓完整保护,是指所有的财产犯罪都要保护。数额较大一般指 2000 元左右。

    例如,商场发行的购物卡,不记名、不挂失。存有3000元的购物卡本身就是价值数额较大的财物。盗窃这样的购物卡,就等于盗窃了价值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盗窃罪。

  2. 第二档:价值数额不大,但值得刑法有限保护
    所谓有限保护,是指不是所有财产犯罪都保护,只有四个罪名保护:抢劫罪特殊类型的盗窃罪(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名次盗窃),多次抢夺多次敲诈勒索

    例如,一辆价值300元的自行车、一张银行卡、存折、欠条,属于价值数额不大,但是值得刑法有限保护的财物。普通盗窃一辆300元的自行车,不构成盗窃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处理。多次盗窃300元的自行车,则构成盗窃罪。抢劫300元的自行车,则构成抢劫罪。

  3. 第三档:价值微薄,不值得刑法保护
    由于价值极其低廉,不是财产犯罪的对象。即使抢劫这些财物,也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致人轻伤,可定故意伤害罪。

    例如,一张餐巾纸、一张普通名片、一根葱等。


三、非法占有目的

  1. 非法占有目的由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构成,两种意思缺一不可。
  2. 取得型财产犯罪与毁弃型财产犯罪的区别有无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有,则是取得型财产犯罪,如盗窃罪;
    如果没有,则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3. 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为行为人本人占有的目的,也包括为第三人占有的目的。

    甲悄悄拿出乘客乙的钱包,直接放进女友的包里,让女友拥有。甲构成盗窃罪。 官员甲利用职权将公家的财物送给朋友乙。甲构成贪污罪。

(一)排除意思

  1. 排除意思
    是指终局性排除占有人占有,将财物转为自己占有的意思。
  2. 缺少排除意思
    即具有返还意思,不构成盗窃罪。
    例如,盗用他人自行车去买酱油,然后放回原地。
  3. 以下两种返还意思不算数

(1)行为人虽然有返还意思,但是妨害主人对财物的使用价值很严重

例如,甲明知乙的轿车即将用于妻子临产时及时送往医院,却偷出来外出旅游,打算一周后归还。乙的妻子临产时因为无法及时送往医院,导致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构成盗窃罪。

(2)行为人虽然有返还意思,但这种返还具有非法目的

例如,从超市偷出商品,然后又伪装退货,以此换回现金。这种偷出商品的行为,即使有返还意思,也构成盗窃罪。又如,盗取他人数码相机,又打电话让主人用1万元赎回,构成盗窃罪。

(二)利用意思

  1. 利用意思
    是指对财物进行利用的意思。
  2. 缺少利用意思,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例如,甲偷出他人电动自行车,不是想用,而是毁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又如,甲殴打乙,乙拿出手机要报警,甲为防止报警,抢夺了手机,殴打后离去,走了5公里后,将手机扔进水沟里。甲有排除意思,但没有利用意思,甲不构成抢夺罪,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 利用意思,不要求完全遵从财物的正常用途

    例1,某猥琐男基于怪癖盗窃女士内衣,也是利用,定盗窃罪。 例2,甲偷出图书馆的珍藏本,然后用来给自已垫桌腿,也是利用,定盗窃罪。 例3,乙盗取他人的钢材设备作为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也是利用,定盗窃罪。 例4,丙为了取暖,盗窃他人家具用来烤火,也是利用,定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