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含义

  1. 定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由于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有的社会关系需要由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
  3. 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二者并非同一概念,二者之间可能的对应关系如下:

(1)有法律部门,并有同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比如,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和作为一个规范性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关系。
(2)有法律部门,但是无同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例如行政法这个法律部门,就不存在《行政法》这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部门的规范。

(二)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

  1. 划分标准:

(1)首要标准: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
(2)次要标准:法律的调整方法。

  1.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

(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项基本分类。
(2)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
(3)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普遍可接受的单一的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标准。
(4)即便如此,公私法之分还是有意义的,有利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
(5)公法部门包括了宪法和行政法等,私法包括了民法和商法等。
(6)伴随着“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类型即社会法,社会法保障的既非单纯的国家利益,也不是单纯的个人利益,而是一种二者兼而有之的社会利益,一般认为社会法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


二、法律体系

  1. 定义: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 组成要素:

(1)现行法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生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尚待制定或已经制定但尚未生效的法律。
(2)国内法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比如国际公法,但是包括国际私法。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七个法律部门是: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 2011 年建立完成,因此当前立法工作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健全(非建立)我国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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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共有七大法律部门组成,考试中经常出现题目设计为给出某一法律文件,然后让大家判断其所归属的法律部门,因此要对每一法律部门所包含的典型法律文件有足够的熟悉度。
    当然,由于法律文件和法律部门之间存在交叉关系,精确地判断某一法律文件的归属往往难度较大,但从过去的命题上来看,某些杂糅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文件往往不在命题范围,一般来说大家只要掌握那些典型的、没有争议的法律文件即可,不要有太大压力。
  2. 同名法律部门的范围要比同名法律渊源和法律文件的范围大得多,比如行政法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法规,宪法部门的范围大于宪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