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诉讼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一、法定代理人
- 概念: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 代理权限:全权代理,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与当事人所为诉讼行为效力相同,无需被代理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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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角度]
(1)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无需当事人授权;
(3)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但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有如下区别:
(1)诉讼地位不同:诉讼仍以当事人名义进行,不能以法定代理人名义进行;
(2) 法院判决针对的对象不同,判决针对当事人,而不针对法定代理人;
(3)诉讼中发生的事件效果不同,如死亡,如果当事人死亡,则产生诉讼中止、当事人变更或者诉讼终结的法律后果;而法定代理人死亡,更换法定代理人继续诉讼即可,而不会产生诉讼中止、当事人变更或者终结诉讼的法律效果。 :::
二、委托代理人
- 概念: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 代理权限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只能行使程序性权利,不得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命题角度]在委托授权手中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的,视为一般授权。
- 委托代理的法律效果
(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一般有了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后,当事人本人可以不亲自出庭,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