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1. 行政主体概念的功能一:行政主体这个概念能够解决行政法中控权对象的问题

第一,行政机关并不一定能成为行政法的控权对象,也就是行政法中真正的主体。比如,在大多数场合下,行政机关是以行政职权享有者的身份出现,但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在某些场合会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比如到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租借办公用房等。
第二,除了行政机关,像地铁公司、风景名胜区、高校等这些取得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的主体,同样也是行政法中的控权对象,但他们并不是行政机关。
综上,我们不管某个主体之前的身份为何,只要该主体在某个法律关系中居于不平等的地位,对外开展行政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公法责任,它的名字就叫做行政主体。

  1. 行政主体概念的功能二:行政主体实质上就是公法意义上的法人

公法人的概念意味着行政主体对内吸收公务员和内设机构的人格,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开展行政活动,并独立的承担行政责任。

(二)行政机关

  1. 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

行政组织法 - 图1

  1.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 派出机关 | 省级政府派行政公署(国务院批准) | | | —- | —- | —- | | | 县级政府派区公所(省级政府批准) | | | | 市辖区或县级市政府派街道办(上一级政府批准) | | | 派出机构 | 派出所 | 警告、500元以下罚款(记忆法:伍佰真有派) | | | 市监所 | 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集中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但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 | | 税务所 | 2000元以下罚款 | | | 注意 | 派出机构原则上不做行政主体,例外时可以 |

(三)其他行使权力的组织


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后果 被授权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以委托机关名义)
作出主体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其他规范性文件无资格)
行政主体
对象 无行政权能机构、组织 机关、机构、组织
处罚:组织;
许可:行政机关;
强制措施:无

(四)行政主体资格两步操作法

  1. 方法一:行政主体资格二步判断法

第一步,是看是否是12类主体+n(取得有效授权)
第二步,名义标准。

  1. 形式标准蒙猜法 |
    | 非行政主体常见的名称(非绝对) | | —- | —- | | 内设机构 | 司、处、科、所、办公室等 | | 派出机构 | 所 | | 议事协调机构 | 指挥部、办公室、委员会(不绝对)等 | | 临时机构 | 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 |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一)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事项 决定权归属
机构设置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 | | |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部管局 |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 | |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 | |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 | 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 |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 | 由国务院行政机构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 | 编制管理 |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 |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 |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 | 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

:::warning [注意]
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基本行政管理职能,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
[口诀]直属机构→专门职能,组成部门→基本职能,从直属机构中抽取“属”,从专门职能中抽取“专”,从组成部门中抽取“成”,从基本职能中抽取“本”,组成4字口诀“专属成本”。[1]
[技术流]
在国家层面上机构设置的内容,考生只需要记住两个特例即可:“一高”是国务院“子孙”中地位最高的组成部门,它的设立、撤销等事项,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一低”是部委中的处级内设机构,它的设立动静不需要特别大,只需要该部委局自己决定即可;除了这两个特例之外的国务院的“子孙”,都由国务院批准或决定,中间的机构甚至名字没记住都无所谓,只要不是最高,不是最低,就交给国务院
[1]来自微博“琨宝不加糖” :::

(二)地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决定主体 决定事项
国务院
1. 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总额

2. 特定机构编制专项管理(法院、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等)
国务院编制管理部门
1. 同区不同级部门之间调配编制

2. 地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上一级政府 地方政府机构的设、撤、并、改,设撤并还需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本级政府
1. 议事协调机构的立、撤、并、改

2. 同区同级部门之间调配编制

3. 政府下属的机构之间职责冲突,协商未果,本级政府;协商一致,编委备案
本级编制管理部门 政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立、撤、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