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以人的认识为中心,对世界一切现象所作的分类。或说,人的一身即具此十八界。包括能发生认识功能的
六根(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
作为认识对象的
六境(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
和由此生起的
六识(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

内六根界

一眼界、二耳界、三鼻界、四舌界、五身界、六意界。内六根入中分别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欲使修观之徒推析无谬。不滞十六知见之妄计也

外六尘界

一色界、二声界、三香界、四味界、五触界、六法界。外六尘入中分别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意同六根。中立界名。

六识界

一眼识界、二耳识界、三鼻识界、四舌识界、五身识界、六意识界。若根尘相对即有识生。识以识别为义。识依于根。能识别于尘。故此六通名识也。若了识从缘生。岂计有神使知谬取也。
一眼识界:眼根若对色尘。即生眼识。眼识生时。即识色尘。故名眼识界也。
二耳识界:耳根若对声尘。即生耳识。耳识生时。即识声尘。故名耳识界也。
三鼻识界:鼻根若对香尘。即生鼻识。鼻识生时。即识香尘。故名鼻识界也。
四舌识界:舌根若对味尘。即生舌识。舌识生时。即识味尘。故名舌识界也。
五身识界:身根若对触尘。即生身识。身识生时。即识触尘。故名身识界也。
六意识界:五识生已即灭。意为意识。此意识续生。意识生时。即识法尘。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意识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生。是则前意识生后意识。如是亦脱传受根识之名。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识。今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