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网景公司(Netscape)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版。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轰动一时。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网景公司急需一种网页脚本语言,使得浏览器可以与网页互动。
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正式向市场推出。
Sun公司大肆宣传,许诺这种语言可以”一次编写,到处运行”(Write Once, Run Anywhere),它看上去很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宰。
1995年5月,网景公司做出决策,未来的网页脚本语言必须”看上去与Java足够相似”,但是比Java简单,使得非专业的网页作者也能很快上手。
34岁的系统程序员Brendan Eich被指定为这种”简化版Java语言”的设计师。但是,他对Java一点兴趣也没有。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设计出来了。
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
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作为设计者,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
“与其说我爱Javascript,不如说我恨它。它是C语言和Self语言一夜情的产物。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博士说得好:’它的优秀之处并非原创,它的原创之处并不优秀。‘(the part that is good is not original, and the part that is original is not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