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建筑〔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投标效率,保障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设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施工招标项目,在对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中,招标文件只能设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评审内容,其他管理人员作为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响应并承诺。
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中,对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有要求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不少于三种的参考品牌,要求投标人从中选择一种品牌自主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所选品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所选用品牌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参考品牌,采购时由招标人从参考品牌中选定品牌。但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就上述要求设置评审环节并作为废标条款。
(三)招标人对施工机械设备有要求的,作为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响应并承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凭证。
(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的,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技术标副本的装订、标识要求可以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他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识要求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不得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每页标注页码,除按照规定格式必须盖章的内容外,不得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实行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备查,但不得将原件核对作为强制性的评审程序,在评标过程中是否进行原件核对或者是否对全部投标人进行原件核对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三、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报价格式的,应当使用经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不得要求在自动生成的格式中附加任何说明、备注等额外内容。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在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资格标审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技术标(如有)评审等评标程序,签字确认评审结果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C、K)的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C、K)抽取结果产生后,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复核或者改变评审结果。
(二)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核查,评标委员会违反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闽常[2006]10号)第七十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C、K)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重新确定。
五、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应当按照附件1规定的步骤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标明编制人、审核人并签字,其中至少一人取得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须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安排表(格式详见附件2)。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且应为加盖招标人以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的正式文件。
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下列时间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发售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上午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为14时30分至17时30分(夏令时为15时至17时30分)。
九、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购买施工图纸,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得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发售、评标专家抽取、专家评标过程等情况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评标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必须等到评标专家全部到齐后方可打印。
十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的,应当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
十二、2013年4月1日起,宁德市城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且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2014年4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符合上述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的分包条款中,明确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之一,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分包事项中明确。应当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的拟分包情况表中明确拟选用的建机一体化企业。
(招标人应当将“建机一体化”的相关要求作为招标实质性内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三、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时,应当明确建筑渣土、沙石运输处置费用,在工程招标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建筑渣土处置费用清单和施工单位对渣土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
十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的,由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责令其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部门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步骤
2、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安排表(略)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9日

附件1: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步骤


第一步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第二步 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意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
第三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根据合格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并投入吹球机;
第四步 招标人启动吹球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吹出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一名候选人,吹出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步 抽取结果由在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签字确认;
第六步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原文链接: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fxxgkml/xzfggzhgfxwj/jzy/201304/t20130403_8683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