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中心城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1〕132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杜绝中心城区建筑渣土污染,促进工程文明施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宜居指数,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了《宁德中心城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宁德中心城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范今后的施工行为,杜绝渣土滴、洒、漏现象,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宁德中心城区建筑渣土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整治,达到建筑工地设置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杜绝渣土运输“滴、洒、漏”现象,大幅度减少粉尘,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为三个月,即6月8日—-9月8日
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8日—-6月12日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召开相关责任单位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并发布通告。同时召开相关业主及施工单位会议,在4月份开展“整治月”的基础上,对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再部署,督促施工工地自查自纠,履行已签订的承诺书。
第二阶段:6月13日—-9月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住建局牵头,抽调交警、环保、路政部门等22人组成2个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上班,加强夜间值班,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第三阶段:9月9日—-12月30为长效管理阶段。总结渣土整治的做法和成果,完善建筑工地和渣土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形成今后长效管理的机制。
三、职责分工
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谁审批、谁负责”、“谁产生污染、谁负责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责任单位分工如下:
(一)建设部门(含城管队伍)
1、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督促业主设置施工围墙,减少渣土、垃圾对外影响;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洗车台,出入口路面要硬化处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禁止运土车进出工地,并暂缓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
2、督促业主或施工单位签订道路路面保洁协议,并实行保洁押金制度;要求城区建筑工地必须在施工所在的路段及其周围,安排一定的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冲洗,确保路面干净。同时,环卫部门要加大清扫密度和喷水处理,及时清扫、冲洗,确保路面整洁。
3、牵头组建两支由交警、城监、环保、路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现场执法,要求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自觉接受联合执法组的监管。如出现乱倒弃土、渣土及造成渣土滴、洒、漏影响市容市貌的,将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发现节假日及夜间违章运土造成污染的,将从重处罚;同一施工工地发现三次以上违章运土污染道路的,责令停工整顿。
4、从6月8日开始,渣土运输路线为:东侨区域:天湖中路—福宁北路—闽东东路;天湖东路—薛令之路(中国红方向);蕉城区域:富春路—宁川路—万安路—福宁南路;其它路段禁止通行。
5、因城市战役建设项目需要的施工运输车辆,须经市城建战役办确认符合运输要求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通行证,方可在城区指定的道路上通行。
(二)交警部门
1、协助住建部门进行现场执法;
2、采取措施禁止拖拉机在城区运输及通行;
3、组织力量对城区工程车辆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无证照的渣土车、存在安全隐患、超载的渣土车。
4、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对违规违章车辆取证处罚。
(三)环保部门
协助配合建设部门加强对渣土粉尘产生的单位的环境监管。
(四)国土部门、矿管部门
对施工工地填方取土点进行监管,并督促做好取土点周围道路的保洁。
(五)土地收储中心
尽快确定弃土堆放场的选点,引导弃土集中堆放。
(六)宣传部门
闽东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晚报》等新闻媒体要关注渣土整治专项行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查处一起,要在当日及时曝光一起。
(七)市监察局
监督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依法处罚。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告诫、行政问责。
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负起本辖区的职责,加强领导,督促本辖区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力量积极开展辖区的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宁德中心城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刘嘉水任组长,市住建局局长周志坚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及蕉城区、东侨管委会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市城监支队长余红光担任。
建筑渣土整治事关城建项目的推进,又是市民关注的民生问题,各相关职能单位及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在短时间内使城区的道路达到干净整洁,并使今后的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管理走上规范的轨道。


原文链接:http://www.ningde.gov.cn/zfxxgkzl/zfxxgkml/fggzhgf/gtzycxjs/201106/t20110609_915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