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市场舆论及投诉举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核实处理的通知
闽交建函〔2019〕3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省交通造价站:
今年省委巡视反馈媒体舆论曝出部分交通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时未予严格核实处理问题。为严格落实巡视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市场舆论及投诉举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核实处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2018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工作期间,各考核单位要对辖区内舆论及投诉举报等反映诸如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同时在信用考核过程中对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要认真严肃对照省厅印发的《福建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或自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在考核考评时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要按照“信用交通省”创建有关要求,着力解决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夯实信用管理基础。2018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时要进一步加强不守信行为的查处,如舆论或投诉举报辖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的不守信行为的,特别是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违规投标的,各考核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核实处理责任,积极营造规范、诚信的交通建设市场环境。
三、对媒体曝光的交通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迅速响应,在调查核实、依法处置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联系媒体反馈查处情况,形成舆论监督和行业监管的合力,促进交通建设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12日
(联系人:陈毅,电话:0591-87077122,0591-875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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