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告
闽发改法规〔2017〕8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第10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政策〔2006〕1147号)规定,为规范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将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并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从2018年1月1日起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为本省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唯一信息网络媒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yzdgkdqtxx/201801/t20180103_807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