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的通知

闽水函〔2019〕170号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开发建设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以下简称“评价平台”),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起试运行评价平台,5月1日起正式启用评价平台。现就使用评价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评价平台登录办法:从福建省水利厅网站→网上办事→信用评价→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页面登录(详细网址为http://61.154.12.112:9001)。
二、平台管理
(一)评价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二)平台管理单位原则上不对企业申报的基本信息评价、良好信息评价、不良信息评价、失信行为评价等作实质性核查,仅对填报内容、格式及类别等选择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三、信息填报
(一)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级水行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向评价平台报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请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产生信用信息的填报工作。
(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报厅建设与管理处。
(三)评价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厅建设与管理处李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黄惠嘉,电话0591−62623083,邮箱fjssltjgc@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fxxgk/xxgkml/qtyzdgkdzfxx/201904/t20190403_48445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