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充分理解他们和他们处境,并评估他们是否能够和应该换一种做法,并与他们保持共识;如果他们无法满足一定要求,就将他们解职。当然,这不是说要对他们实行围观管理,也不是让他们必须达到完美(让工作量特别饱满的员工把每件事都做得出色,这不现实,也不公平)。

    但是让人承担责任可能招致不满,你也不需要凡事都告诉他们该怎么做。要与他们共同探讨做事的逻辑,以便让他们理解你这样做的价值,但别让他们自行其是。

    a.**如果你已经与别人就某事的做法达成一致,要确保其按此操作,除非你们就改变做法已形成共识。**人往往无意识地倾向于做自己喜欢的事而非需要做的事。如果他们忽视了做事的优先顺序,你需要为他们重新指引方向。这也是为什么经常听取员工汇报工作进展很重要的部分原因。

    b.**区分两种不同的失败情况,一种没有遵守约定,第二种是根本没立约定。**如果你没有明确表达你的预期,你就不能让下属为没有达到预期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要假定有些事情虽不明说也能理解,常识在实际中并非都那么常见,如果有具体要求,就要明出来。如果责任总是因为规定不具体而落空,则应想想是不是需要修改设计。

    c.**避免下沉现象。**这是指管理者被迫去做下属的工作,而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下沉现象类似于角色错位,因为管理者跑去干本应属于比别人的活。尽管为了达成目标,角色错位在临时情况下可能有一定合理性,但也意味着机器的某个部分发生了故障而需要修理。下沉现象则是管理者经常不能调整职责,不得不去承担其他领域的职责,而实际上这些事别人完全能做得很好。当管理者更多地关注完成任务而不是操作机器时,他肯定犯了下沉的错误。

    d.**当心那些混淆目标和任务的人,因为如果他们分不清楚,你就不能信任他们并给他们委派职责。**清楚目标的人通常能有大局观。一种测试方法是:问一个高层次的问题:“目标XYZ的进展如何?”好的回答是指出关于XYZ整体进展的总体情况,如果需要,再分述各任务情况来支持论证。只见任务不见目标的人只会讲任务完成情况。

    e.**当心缺乏重点、徒劳无益的“理论上应当”。**所谓“理论上应当”,是指人们主观臆断别人或自己能够胜任某件事,但实际上并不知道能否胜任(如“萨利应该能够做XYZ”)。要记住,如果你真的希望做成某件事,你需要找出在相关领域有成功经验的具有可信度的责任人来执行。

    类似的情况还有,当人们讨论如何解决问题时,会模糊地、隐匿具体人名地说“我们应该做XYZ”。一定要明确“我们”是谁,要指名道姓,而非仅仅用一个模糊的“我们”,并意识到他们有责任来确定具体工作是什么。

    一些并不承担责任的人相互说“我们应当… …”是毫无意义的,那些人应该向责任人指出应该做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