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李翔:《古代中国是如何治理的》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赵冬梅《法度与人心》」中的观点,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地方治理和地方人事权任命问题,和当前企业/组织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有些相似之处
1. 地方治理:
地方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分权和集权。集权会导致地方无力,分权会导致地方割据,中央说了不算。所以核心问题就变成了如何在集权和分权中取得平衡。
帝制的思路基本是以控制为主:
- 分级控制,加层级:在旧的层级效率降低之后,增加新的层级来加强控制;「郡县制」到「州郡县制」到「节度使、州郡县」
- 分级之外加分权:宋朝开始,在州以上的管理层级“路”开始实行分权制
- 中央巡视制度:一种是与监管对象同地办公,一对一;另一种是西汉的刺史,特点是一对多,从中央派出,定期巡视地方;第三种是针对某个特殊事件的特派专使,三种形态排列组合
2. 地方人事权
选任集权:地方政府的人事任免权主要由中央权力机构掌控
从隋朝开始,出现了选任集权,即地方官的任免权由中央把控,有一种解释是中央要打击地方大家族和豪强对地方政府的垄断。这种方式的弊病在于:一是空降官员地方开展工作难;二是这些官员也不会考虑为当地谋福祉,因为没有社会压力(脱离群众)。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接着出现了「官吏分途」,也就是中央政府可以任免所有的官员,但实际干活的吏是本地没有官员身份的人。
官的存在与活动,可以确保政令自中央出,一呼百应,维护了中央集权的权威;吏的存在于或则,为地方因地制宜提供了灵活空间
3. 制度的退步
如果没有制度和技术上的创新,就冲不破发展的天花板。
推荐的几本书
-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赵冬梅《法度与人心: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