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1.1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或环闭合差
**
每个测段概略高差计算完成后都要进行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计算。
每条路线都要进行路线附合闭合差或环闭合差计算,其值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表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或路线闭合差要求(毫米)
等级 |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 | 附合闭合差 | 环闭合差 |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 |
---|---|---|---|---|
一等 | 1.8根号(L) | —— | 2根号(L) | 3 根号(L) |
二等 | 4 根号(L) | 4根号(L) | 4 根号(L) | 6 根号(L) |
三等 | 12根号(L) | 12 根号(L) | 平原12根号(L) 山区15根号(n) |
20根号(L) |
四等 | 20根号(L) | 20 根号(L) | 平原20根号(L)山区25根号(n) | 30 根号(L) |
五等 | 30根号(L) | 30 根号(L) | 平原30 根号(L) | |
图根 | 40 根号(L) | 40 根号(L) | 平原40根号(L) 12根号(n) | |
①L为距离,一、二等水准测量计算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时若L不足0.1千米以0.1千米计,一到四等水准测量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时若L不足1千米以1千米计。山区指高程超过1000米,或路线最大高差超过400米; ②n为测站数; ③五等水准和图根水准都不是基础控制网等级,列于此便于记忆,详细见工程测量章节。 |
当连续若干测段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保持同一符号,且大于不符值限差的20%时,则在以后各测段的观测中,除酌量缩短视线外,还应加强仪器隔热和防止尺桩(台)位移等措施。
4.5.11.2 水准测量精度计算
- 每千米往返测偶然中误差计算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或路线闭合差计算得到后,归算至每千米的往返测较差的偶然中误差以双观测值中误差公式计算:
- 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计算计算
每完成一条路线,应进行往返测高差不符值和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每千米往返测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的计算,路线长度小于100千米,或路线上测段数不足20条时,可纳入邻线一并计算。
偶然中误差超出限差时,应分析原因,重测最不可靠的有关测段或路线。
该指标利用测段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来推求水准观测中误差,主要反映了水准路线偶然误差的影响,因此称为水准测量每千米高差的偶然中误差。
式中 m单——每公里往返测不符值中误差; m偶然——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 R——测段长度; n——测段数。
- 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计算
每完成一条附合或者闭合路线要计算闭合差,环数超过20个时按环闭合差计算全中误差。
由于利用环线的真误差(闭合差)来推求水准观测中误差,真误差中包括了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的综合影响,因此称为水准测量每千米高差的全中误差。
式中 m全——每千米往返测全中误差; ω ——各项改正后的环闭合差; F——环线周长; n——环数。
4.5.11.3 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表 各等级每千米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和全中误差要求(毫米__)
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
m偶 | 0.45 | 1.0 | 3.0 | 5.0 |
m全 | 1.0 | 2.0 | 6.0 | 10.0 |
当山区布设的一等水准网闭合环少于50个时,全中误差可放宽到1.2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