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们都把计算机理解为数值计算工具,就是感觉计算机当然是用来计算的,所以计算机解决问题,应该是先从具体问题中抽象出一个适当的数据模型,设计出一个解此数据模型的算法,然后再编写程序,得到一个实际的软件。

    可现实中,我们更多的不是解决数值计算的问题,而是需要一些更科学有效的手段(比如表、树和图等数据结构)的帮助,才能更好地处理问题。所以数据结构是一门研究非数值计算的程序设计问题中的操作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操作等相关问题的学科。

    1968年,美国的高德纳(Donald E. Knuth)教授在其所写的《计算机程序设计艺术》第一卷《基本算法》中,较系统地阐述了数据的逻辑结构和存储结构及其操作,开创了数据结构的课程体系。同年,数据结构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计算机科学的学位课程中开始出现。也就是说,那之后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开始接受《数据结构》的“折磨”——其实应该是享受才对。

    之后,70年代初,出现了大型程序,软件也开始相对独立,结构程序设计成为程序设计方法学的主要内容,人们越来越重视“数据结构”,认为程序设计的实质是对确定的问题选择一种好的结构,加上设计一种好的算法。可见,数据结构在程序设计当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