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 「商品」: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
- 「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的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 「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 「价值」: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就是商品的价值。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
- 「价值量」:价值量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 「价值增殖过程」:在劳动本身中对象化了半个工作日,就是说,因为每天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要费半个工作日。维持一个工人24小时的生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的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本身不归它的卖者所有,正如已经卖出的油的使用价值不归油商所有一样。货币占有者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劳动力一天的使用即一天的劳动就归他所有。劳动力维持一天只费半个工作日,而劳动力却能发挥作用或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这种情况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买者也绝不是不公平。因此,工人在工厂里遇到的,不仅是6小时而且是12小时劳动过程所必需的生产资料。
其他推导
- 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
- 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
- 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
-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将军或银行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则扮演极卑微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