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资费说明
(更新时间:2017\07\14 生效时间:2017\8\15)
各位阿里创作平台的内容创作者们(含原淘宝达人平台的达人朋友们):
随着淘宝内容化的发展,淘宝已经从一个追求效率交易平台升级成为追求乐趣的内容化、社区化的消费媒体平台和消费者社区。淘宝生态中也涌现出一批有优质内容生产能力,粉丝运营能力的内容创作者以及内容服务机构。为了更好的激励优质内容的生产,丰富多元、优质、原创的淘宝内容生态,2017年7月我们将全新升级内容开放平台,将从“淘宝原达人平台”升级为“阿里创作平台”,更好的赋能内容创作者和内容服务机构的成长和发展,作为赋能升级的一部分,平台的商业结算机制的也将全新升级。为更全面的了解阿里创作平台升级的信息,请详细阅读《阿里创作平台全新发布 未来三年将共享100亿佣金》,链接请戳[https://h5.m.taobao.com/qn/pc/niuba-feeds.html#/detail/10295158?_k=d4j90u](https://h5.m.taobao.com/qn/pc/niuba-feeds.html#/detail/10295158?_k=d4j90u)。
新的商业结算机制将会更好的激励多元价值的优质内容生产,包括能带给消费者更好的阅读体验,互动种草价值,以及更强消费者粘性等价值的内容,而不局限在激励带来成交价值的内容生产上,赋能内容生产者更自主的生产专业化、个性化的内容,并最大化实现内容的商业价值。故整体商业结算机制会根据不同场景下内容价值定位来制定结算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一、CPS基础结算规则:1、拥有结算权限(包括V2、V3、V4、V1中有淘宝直播、淘宝短视频、淘宝头条、爱逛街等渠道投稿权限的内容创作者)且未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适用如下规则:
2、拥有结算权限(包括V2、V3、V4、V1中有淘宝直播、淘宝短视频、淘宝头条、爱逛街等渠道投稿权限的内容创作者)且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适用如下规则:
二、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
平台会加大对优质内容的奖励力度,针对6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买遍全球),平台将会根据内容价值进行动态奖励计划,整体动态奖励计划包括基础佣金收入激励和动态奖励推广费激励两部分构成。其中,5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保留达人20%的CPS基础佣金收入,买遍全球会保留单条内容的基础佣金收入(具体以买遍全球另行公示的商业结算规则为准)。这6大渠道的动态奖励推广费,由平台统一的资金池(总资金池包括但不仅限于淘宝CPS收入部分)根据内容价值(内容质量、消费者体验、商业价值等纬度综合评估)以动态奖励推广费的形式发放给内容创作者。具体规则如下。
针对有结算权限,且可将内容输出到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等淘宝公域场景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适用如下规则:![](https://private-alipayobjects.alipay.com/alipay-rmsdeploy-image/skylark/png/705bf1a9-baec-4dc9-8741-dd86c2e9bbed.png?x-oss-process=image%2Fwatermark%2Ctype_d3F5LW1pY3JvaGVp%2Csize_14%2Ctext_5reY5a6d55u05pKtTUNO5py65p6E%2Ccolor_FFFFFF%2Cshadow_50%2Ct_80%2Cg_se%2Cx_10%2Cy_10#width=1021)
三、特别说明:
- 直播相关结算中,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未包括淘宝/天猫直播向原达人提供直播技术服务,仍需依照淘宝/天猫直播平台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结算权限授权规则:已认证成为创作原达人、大咖、红人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享有平台整体的结算权限,或认证成为六大淘宝公域(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下某一场景的输出原达人,享有该场景的结算权限。
- 淘宝六大公域场景的动态奖励推广费在支付时,统一由阿里创作平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代扣代缴税金操作。
- 您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若您于本说明确定生效之日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本资费说明明确的各项规则。
- 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将于2017年8月15日开始生效(如有变动,平台将另行公示)。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内测期间,平台将以达人后台消息的形式通知参与内测的内容创作者。敬请关注。
- 淘宝六大公域场景的动态奖励推广计划细则以各渠道公示为准。
FAQ:
1、如何才能获取更高的动态奖励推广费?
答:您生产、并推送到各前台场景的内容符合前台场景定位的、优质的、稀缺的、消费者认可的内容。有好货、必买清单、淘宝短视频已于8月15日生效具体规则见下方,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头条的内容方向及上线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论坛消息。
有好货结算规则请戳[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4291](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4291)
必买清单结算规则请戳[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4292](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4292)
淘宝短视频结算规则请戳[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9468](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39468)
2、如何查看我从每个前台场景获取的奖励推广费?如何提现?
答:您通过各前台场景获取的收入包括淘宝客佣金和动态奖励推广费,淘宝客佣金的操作方法和现在一致,您可登陆淘客联盟(链接为www.alimama.com)查看佣金收益、并进行提现操作。
动态奖励推广费部分,您可每日登陆阿里·创作平台(链接为daren.taobao.com)查看两天前(T+2)的预估推广费收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戳[《动态奖励推广费相关介绍》](https://daren.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951431)。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可查看您在上个自然月实际获取的推广费,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阿里·创作者平台或淘客联盟后台对上个自然月的推广费进行提现操作。
3、我和机构进行了绑定,我该如何结算?
答:机构和达人线上约定分配比例的功能已于17年8月17日上线。
该功能发布之后有结算权限且与机构有绑定关系的内容创作者,若为私域、淘宝部分公域场景、淘宝头条和爱逛街,则按照阿里妈妈:淘宝:(内容创作者+机构)=1:2:7,其中7的部分由平台代收后,即机构和内容创作者的实际CPS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机构+内容创作者)=1:9(淘宝的2+机构和内容创作者的7):0,9中的7由平台在次月月底按照机构和内容创作者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发放,若双方未约定比例或者约定的比例为100%给内容创作者,则9中的7全部给到内容创作者。
该功能发布之后,有结算权限、且与机构约定了分配比例的内容创作者可将内容输出到有好货、必买清单、淘宝短视频,并可参与各前台场景的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结算方式包括CPS和奖励推广费,其中CPS部分,机构和内容创作者的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达人=1:9:0,其中9中的2为淘宝代收,次月月底根据机构和达人线上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发,若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的比例为100%给到内容创作者,则9中的2给到内容创作者;动态奖励部分,机构和内容创作者获取的奖励推广费为各前台场景计算出内容创作者的税前收入、由平台进行代扣税后的所得,内容创作者税后收入(即净额)部分由平台按照内容创作者双方线上约定的分配比例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内容创作者,若双方未约定分配比例或约定的比例为100%给到内容创作者,则奖励推广费全部给到内容创作者。
同时,由于淘客订单后台显示的分成比例是阿里妈妈和内容创作者的比例之和,以上两部分淘客订单在淘客联盟后台显示的分成比例是10%(其中阿里妈妈为10%,内容创作者及机构为0%)。
4、我的内容投放到首页CARD,是否能参与结算?
答:首页CARD(不包含首页2:1部分)属于部分淘宝公域场景,参考CPS基础结算规则,若为有结算权限且未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内容创作者=1:4:5;若为有结算权限且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内容创作者+机构)=1:2:7,其中7的部分为机构和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收入净额之和,需按机构和其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约定、且经其明确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统按其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5、我通过V任务接单获取的收入会怎么结算?答:内容创作者与商家之间以一口价的形式达成合作,任务成功后,任务酬劳全额支付给创作者。
特殊说明:部分合作业务方会参与创作者任务酬劳分成,具体分成比例说明,其业务方会定向通知。
6、六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买遍全球)结算方式调整后,我的收入有什么变化?
答:6大场景结算调整后,相比调整前按照CPS固定成交佣金比例结算的方式,新的按照内容价值进行分佣,您的收入可能会出现增加、减少、持平的情况,举例如下(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 结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