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准测量外业计算的项目有外业手簿的计算、外业高差和概略高程表的编算、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的计算、附合路线与环线闭合差的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的计算。

4.5.9.1 手簿记录内容

水准测量的外业成果,按记录载体分为电子记录和手簿记录两种方式,应优先采用电子记录。

  • 每测段的始末、工作间歇的前后,及观测中气候变化时,应记录观测日期、时间、天气、成像、标尺号。
  • 一二等水准测量除了上述内容外还需记录大气温度、标尺温度、云量、太阳方向、道路土质、风向及风力。

4.5.9.2 手簿记录要求

  • 一切外业观测值和项目应在现场直接记录。
  • 手簿一律用铅笔填写。
  • 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擦,对原始记录有错误的数字与文字,应以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更正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内注明原因。
  • 对作废的记录,用单线划去,并注明原因及重测结果记于何处。
  • 重测记录应加注“重测”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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