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快35岁的中年汉子,我来给大家讲点和人斗争的经验吧。
随着年纪的增长和工作阅历的累计,男人的火气其实是越来越小的。因为少年人面临的矛盾,大多数凭着一腔血气,能以最原始的方法解决掉。
但中年人面对的矛盾,往往都牵扯了几方的复杂利益,不是靠蛮干能解决问题的。
所以在斗争中,冷静的头脑和有效的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在斗争中,有这么四个原则是我要向大家推荐的:
1、绝对不要随意扩大斗争对象,斗争对象要尽可能指向单个人或少部分人;
2、斗争诉求一定要非常明确。诉求点要有先后顺序,抓紧把优先级高的诉求先实现了,不能实现的可以往后放。解决问题是个时间过程而不是一个时间点;
3、斗争的奥义是不要试图去说服或者压服你的斗争对象,他不可能被你说服。你斗争过程中的全部表演都是为了争取第三方和旁观者;
4、不要轻易威胁你的斗争对象,但是只要威胁了就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能力做到(俗称人狠话不多)。
这四个原则干听上去有点抽象。我来给大家举个栗子。正好我有个好朋友,他去年遇到了点麻烦。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我觉得他把以上四个原则犯了个遍。事后我俩聊天时,也帮他总结过经验。正好拿来做个反面教材。
我这个朋友,就叫他A吧。A这个人是个高知IT男,就职于某牛逼外企,心善嘴笨,嫉恶如仇。有移民倾向,老婆处女座,俩人经常拌嘴(A吵不过他媳妇儿),但其实感情挺好。
在红黄蓝事件不久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在上幼儿园的女儿的胳膊上,似乎有被扎的痕迹(我也不知道怎么发现的),并且抗拒上幼儿园。于是经过他跟女儿沟通和哄劝,他女儿表示老师用某种东西扎过自己。由于红黄蓝事件时隔未远,A很自然的认为自己家的女儿也遭到了恶毒的对待,于是A开始了维权之路。但整个维权过程,我觉得最后复盘下来,有很多失误的地方。

第一原则,绝对不要随意扩大斗争对象,斗争对象要尽可能指向单个人或少部分人

我们来假设一个场景,你手机丢了,跑到派出所去报案,这时候,接待民警表现的不是很上心,你很生气,要发泄。此时一般有两种发泄状态可供选择:
一,你直接跳起来大骂,你们警察是不是都这么欺负老百姓,完全不作为,每年交那么多税养你们干嘛,#¥%……&*(省略一万字)。
二,你指着该办事民警的鼻子大骂,你对得起你身上的警服吗?市民遇到问题向你求助,你不积极提供帮助,还一推四五六,简直给你们派出所抹黑……(省略一万字)
各位看官你们会选择哪种方法发泄情绪?脑子稍微清楚的人都知道,应该选第二种,但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会按第一种方法来处理。很多人的脑回路就是——一个警察欺负我,等于所有警察都欺负我;一个医生给我错误的治疗方案,那所有的医生都收了黑钱。随随便便把矛盾对象扩大化是我们处理和面对所有复杂问题的第一大忌。
所以我的好哥们A,在去向园方举报问题的时候,话里话外全指着园长的鼻子骂幼儿园,一下子把整个园方都推到了对立面。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没有哪个脑子正常的私立幼儿园领导会鼓励幼师以任何形式体罚孩子。因此,A的女儿面临的情况如果真如其女儿所言,那最有可能得,还是当事老师的个人行为。但A的质询,不但把整个幼儿园骂了进去,还在家长群里撺掇其他家长一起去维权,表面上看人多势众,但其实一开始就把矛盾焦点从当事老师,扩大成了整个幼儿园。这种处理方法往往会给解决问题带来极大的障碍。

第二原则,斗争诉求一定要非常明确。诉求点要有先后顺序,抓紧把优先级高的诉求先实现了,不能实现的可以往后放。解决问题是个时间过程而不是一个时间点。

A在出了问题后的当天下午,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描述了一下事情。第二次给我打电话就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彼时他们已经带了孩子去做伤情鉴定并报警处理。但当时医生的伤情报告和警察的调查结果都不能显著支持其女儿确实受到针扎和虐待。于是第二次A和他媳妇儿打电话给我时,足足哭诉了一个小时女儿很可怜,警察不作为,园方拒不承认等等等等。最后我实在听烦了,我问了一句,你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到底现在想要干嘛?俩人愣了半天说不出来个所以然,直接给我气乐了。
后来我联系了我一个做律师的学弟,我俩研究了半天,跟A说,这个事情搞到现在为止,诉求都没想明白,那事情当然不可能解决。我告诉A和他媳妇儿,这件事情里,孩子应该放在首位,我假设孩子真的受到了虐待,那么第一件事情是必须安抚孩子,让他明白父母能保护她,所以,当事老师以个人身份(避免把园方过多牵扯进来)向孩子道歉,是第一诉求。第二,如果当事老师继续留任,那希望孩子能转班或者由园方帮助转园。第三,在前期的沟通和纠缠中,园方数次表明,A夫妻纠集其他孩子家长来校园闹事,是无理取闹。园方应该在公开场合表示收回。第四,A夫妻两人截至此时劳心劳力,希望园方能适当进行经济补偿。
这四个诉求有明确的优先级,除了第一条不能让,其他其实都可以谈判和退让。毕竟孩子没有任何体表伤痕和其他伤害。所以整件事情搞来搞去,其实都是A为了讨一个说法。那既然如此,就应该有清晰明确的诉求点。并且一个个去实现,边谈边解决。很少有矛盾能达成一个一揽子方案,最后一块解决的,成年人一定要明白这一点。

第三原则,斗争的奥义是不要试图去说服或者压服你的斗争对象,他不可能被你说服。

你斗争过程中的全部表演都是为了争取第三方和旁观者;

A他们两口子在与园方的整个谈判过程中,充分暴露一个很多人都存在的心理误区——在面对矛盾时,陷在事情的是非对错里出不来,拼命想让对方认错,却忽略了如何去把问题解决。事实上,让对方低头认错,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很多事情波谲云诡,你站在各方去看,其实各方都有错的地方,很难找到谁绝对正确;再一个,我低头认错和我积极解决问题是两回事。所以在这个认知的基础上,我从来不单独和矛盾方去争执谁是谁非,没必要。除非我是为了让对方说出对我有利的事实细节,否则避免跟矛盾方有太多争执。
回到这个案例中,A最应该争取的,实际上是警察的支持。据说警方在第一时间就介入,并且作为重点工作来做。但经过一轮调查以后,警方无法掌握园方有涉及虐待儿童的事实证据。因此,这时理智的做法,就应该是跟园方和解并协调具体策略了。A如果足够聪明的话,就应该直接让老婆抱着孩子去找办案民警哭,吸引同情分,然后让警察在调解时向着他们就行了,毕竟这案子里没有什么经济纠葛,说破大天就是口头服软或者园内转班的问题。结果A两口子偏不,连着警察一块骂了进去。最后的结果就是警察也不管了,A更坚定了要移民的决心。

第四原则,不要轻易威胁你的斗争对象,但是只要威胁了就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能力做到。

到了最后,医学证明无法证实A的论断,警察在可查找的监控里没有发现虐童的证据,A自己也无法提供更多的有利证据。但园方和A还是互不退让,这事情就陷入了死局。孩子也无法去幼儿园正常上课。这时,A祭出了最后一招——威胁园方要上微博曝光。A的爱人也写好了万言长文。说实话,文笔确实是很棒的。但实际上,我们几个A的亲信朋友的一致判断都是没啥可行性。一是在整个谈判过程中,A已经数次这么威胁园方了,估计园方早早做好了准备。二是我们反复跟A说过,微博上炒热点是需要花钱的,这哥们好歹是个死程序员,偏偏对自媒体这些事情完全没概念。所以这种程度的威胁园方根本不care。
这也是由于A没有在一开始盘算清楚自己的牌,所以最后陷入了完全的被动。其实,从最早跟园方谈开始,报警、伤情鉴定、纠集其他家长、微博曝光、搞社会事件、律师介入,这些都是A能打的牌。但应该是随着跟园方的交流逐步放牌,结果A手太快了,上来就把王炸都扔了。最后捏在手里34567,看似能一把梭哈,其实根本出不了牌。
综上,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年轻人一定要有方法有策略,最重要的是掌握斗争和谈判的基本原则。不要轻易陷入对错之争。毕竟我们是成年人,我们是看利益的。
最后说一句,A的事情最后以转学结束,因为他们给市长信箱发了邮件,上面的关切还是很及时的。但毕竟,这件事情能善了多多少少靠了些运气。可是,运气总不会一直站在我们这边。学会斗争的方法,才是保护自己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