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未付款订单(分销商操作)
1.立即付款
供应商新增分销商时,选择“即时付款”授信方式,在分销商界面,【订单管理】-【未付款订单】界面,选择订单,点击“立即付款”,选择供应商的相关账号,分销商的交易号,付款账户及账号,确认付款后,订单就进入到供应商界面的审核环节。 供应商新增分销商时,选择“限时付款”授信方式,在相应金额和日期内,未付款的订单,可以由供应商先发货后付款。 但是如果超出金额和时间了,之后的订单必须先付款后发货。2.打回审核
分销订单,确认审核以后,订单会进入到【分销】-【未付款】界面。由分销商操作打回。 未付款打回审核 即时付款: 未付款并且订单还在货款管理,直接打回审核。 限时付款: 未付款并且订单已经在供应商订单审核之后的环节,提示:请联系供应商打回。3.导出
未付款界面增加导出功能,方便分销商结算注意:如果分销模式为限时付款模式,分销订单发货后交易关闭了,那么这些未付款的关闭的分销订单还存在于未付款界面,分销商需要去给供应商付款,
然后去做售后。这样避免退货的情况,供应商有可能没有收到货,而分销商不用去付款了。所以最好规范下流程,做下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