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继承是面向对象的四大特性之一,用来表示类之间的 is-a 关系,可以解决代码复用的问题。虽然继承有诸多作用,但继承层次过深、过复杂,也会影响到代码的可维护性。代码查找效率低,无法及时知晓父类的,父类的父类的全貌,因此不一定及时知晓当前的代码合理性。
实际上,我们可以利用组合(composition)、接口、委托(delegation)三个技术手段,一块儿来解决刚刚继承存在的问题
如何判断该用组合还是继承?
尽管我们鼓励多用组合少用继承,但组合也并不是完美的,继承也并非一无是处。从上面的例子来看,继承改写成组合意味着要做更细粒度的类的拆分。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定义更多的类和接口。类和接口的增多也就或多或少地增加代码的复杂程度和维护成本。所以,在实际的项目开发中,我们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选择该用继承还是组合。如果类之间的继承结构稳定(不会轻易改变),继承层次比较浅(比如,最多有两层继承关系),继承关系不复杂,我们就可以大胆地使用继承。反之,系统越不稳定,继承层次很深,继承关系复杂,我们就尽量使用组合来替代继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设计模式会固定使用继承或者组合。比如,装饰者模式(decorator pattern)、策略模式(strategy pattern)、组合模式(composite pattern)等都使用了组合关系,而模板模式(template pattern)使用了继承关系。
前面我们讲到继承可以实现代码复用。利用继承特性,我们把相同的属性和方法,抽取出来,定义到父类中。子类复用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达到代码复用的目的。但是,有的时候,从业务含义上,A 类和 B 类并不一定具有继承关系。比如,Crawler 类和 PageAnalyzer 类,它们都用到了 URL 拼接和分割的功能,但并不具有继承关系(既不是父子关系,也不是兄弟关系)。仅仅为了代码复用,生硬地抽象出一个父类出来,会影响到代码的可读性。如果不熟悉背后设计思路的同事,发现 Crawler 类和 PageAnalyzer 类继承同一个父类,而父类中定义的却只是 URL 相关的操作,会觉得这个代码写得莫名其妙,理解不了。这个时候,使用组合或单独抽取一个Utils类就更加合理、更加灵活。
总结
- 为什么不推荐使用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的四大特性之一,用来表示类之间的 is-a 关系,可以解决代码复用的问题。虽然继承有诸多作用,但继承层次过深、过复杂,也会影响到代码的可维护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尽量少用,甚至不用继承。
- 组合相比继承有哪些优势?
继承主要有三个作用:表示 is-a 关系,支持多态特性,代码复用。而这三个作用都可以通过组合、接口、委托三个技术手段来达成。除此之外,利用组合还能解决层次过深、过复杂的继承关系影响代码可维护性的问题。
- 如何判断该用组合还是继承?
尽管我们鼓励多用组合少用继承,但组合也并不是完美的,继承也并非一无是处。在实际的项目开发中,我们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该用继承还是组合。如果类之间的继承结构稳定,层次比较浅,关系不复杂,我们就可以大胆地使用继承。反之,我们就尽量使用组合来替代继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设计模式、特殊的应用场景,会固定使用继承或者组合。
关于项目中常用的VO,DTO,BO,DO是否能采用继承?
不能,1. 从语义上没有is-a的语义。2. 因为职责不同,定义此类对象主要是用来隔离变化,复用核心业务逻辑。
我觉得得换一个思路去看待这种模型转换的问题:
这里我们将BO看做ddd里面的核心域中的实体。那么这个对象的变化应该对VO或者DO隐藏起来,VO是对外的模型,为什么需要感知到内部业务的变化,DO是具体的存储方式,这是由实现决定的,在业务逻辑中也不应该关心。重要的是隔离,让这三者独立变化。
所以我的结论是,既不应该用继承,也不应该使用组合,使用防腐层,模型转换层隔离这种变化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