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成本vs可变现净值

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转回(唯一可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的成本=存货的账面余额。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 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 商品估计售价-商品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费
生产产品用原材料 生产产品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产品估计销售税费
对外销售用原材料 原材料估计售价-原材料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费
  • 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如果其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减值,则该材料不计提减值金额,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如果所生产的产品发生减值,则材料期末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 关于估计售价金额的确定,有合同部分按合同价格 (不公允除外),无合同部分按市场预计售价。
  • 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另一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部分和不存在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理论说明(★)

    1.可变现净值的基本特征

    (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前提是企业在进行日常活动。
    (2)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入,而不是简单地等于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3)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

    2.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2)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如果是为了生产,那原材料的售价不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考虑因素)
    (3)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章节详细讲解,此处无须深究)。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1)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如果存货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 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结转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而不是在当 期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当符合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时, 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 失)。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转回的一种考法: 需要计提的减值<已经计提的减值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①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上述分录也可分解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②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③企业将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用于在建工程,应当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