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租房租土待售土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出让是指在一级市场上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
  • 转让是指在二级市场上接受其他单位转让的方式取得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实务中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较少;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主要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 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 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只有上述列举的三项,剩余的均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常见情形有(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店或饭店; (2)企业持有的准备建造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 (3)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商品房; (4)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自建宿舍楼; (5)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 (6)租入后再转租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