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分类
设计模式按使用场景可以分为三大类
- 创建型模式:对象实例化的模式,用于对象的创建对业务或应用逻辑是强依赖,或者创建的创景比较复杂的场景。
- 结构型模式:把类或对象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大的结构。一般是解决不同的类之间有不同关系的情况。
- 行为型模式:类和对象如何交互,及划分责任和算法。
三大特征
六大原则
- 开闭原则: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修改封闭,对扩展开放。
-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做一件事,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修改的原因。
- 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应该可以完全替换父类。也就是说在使用继承时,只扩展新功能,而不要破坏父类原有的功能。
- 依赖倒置原则: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依赖于细节。把抽象层放在程序设计的高层,并保持稳定,程序的细节变化由低层的实现层来完成。
- 迪米特法则:又名「最少知道原则」,一个类不应知道自己操作的类的细节,换言之,只和朋友谈话,不和朋友的朋友谈话。
- 接口隔离原则:客户端不应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如果一个接口在实现时,部分方法由于冗余被客户端空实现,则应该将接口拆分,让实现类只需依赖自己需要的接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