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纳德(Chester I. Barnard,1886年-1961年)一生只发表了两本书,《经理人员的职能》和《组织与管理》,刻画了组织与管理世界的真相。可以说,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凝聚了巴纳德的心血,富有哲理、发人深省。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认识到巴纳德《经理人员的职能》的重要性,可以说,不认真解读巴纳德的思想,要想在企业管理领域,使自己的“抽象思维的能力”或“把握本质的能力”达到一流的境界,几乎是不可能的。
    巴纳德发现,从前确实有些学者,主要是社会学方面的学者,也曾从事过组织问题的研究。不过,他们只是描述和分析组织的表面现象,很少去解释组织的内在本质特征,很少对组织现象做出系统而合理的解释,更不要说去揭示组织运行的内在机理。
    按巴纳德的说法,“他们总是在了解到有关组织问题的边缘知识(正如我所经历的一样)之后就退却了”。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着人们对“组织问题”的研究? 巴纳德认为主要是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某些正统观点,影响着人们对“组织问题”的深入思考。
    首先是社会学领域的障碍。以往正统的社会学观念认为,国家及律法,是社会中“正式组织”形成的前提或基础;律法或制度性规范,是独立于人之外的一种社会整合力量,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及相互关系。
    在这种思想约束下,人们不得不遵循律法以及制度性规范,包括无条件地接受产权制度,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支配权或管理权。组织似乎就是律法或制度的产物,组织中的人就处在从属的地位,成为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一种资源性要素。
    由此妨碍了人们对“正式组织”的探讨,也妨碍了人们对整个社会的认识,看不到“组织与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巴纳德接触到了埃尔利希的《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一书,认识到所有法律或社会性规范,都起源于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人们对如何“正式或非正式”处理这些关系的理解。法律规范只不过是对此做出的陈述而已。 不管法律是如何制定的,都不是起源于统治机构、立法机构或者法院;而是起源于各种家庭和社会团体中的“人”。
    巴纳德认为埃尔利希的思想,对社会整合的内在动因所做出的解释,合乎自己的亲身经历、经验或直觉。
    包政:是什么阻碍着人们对“组织问题”的研究? - 图1
    其次是经济学领域的障碍。如果“组织与人”处在整个社会的核心位置,意味着整个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是各类“组织机构”相互作用的结果,进而是“每一个人”或个体通过所在的组织为社会作贡献的结果。
    可是,古典经济学自亚当·斯密以来,一直强调专业化分工,进而机器、设备、动力、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以及资本的集聚和集中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和价值。
    经济学这种“见物不见人”的观念,导致人们忽略有组织的努力及其管理“在经济领域取得成就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导致人们夸大“经济利益”的刺激作用,似乎人的动机和行为源自于经济利益或金钱;忽略管理努力或经理人员的职能“在整合不同利益群体、发挥组织效能中”的地位和价值。
    借用巴纳德的话说,“对我而言,这种观点迫使(也许是希望迫使)人们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具体的、特定的局部组织以及与之有关的人,构成了社会活动的核心(无论是经济的还是非经济的)”。
    巴纳德认为,霍桑试验给出一个有力的证据,这些证据合乎自己的经验。证明了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的满足,还包括社会利益的满足;同时,证明了个人的满足程度,直接决定着他为组织目标作贡献的意愿。
    巴纳德说,“尽管我在早期就知道了什么样的行为在组织中才是有效的,但直到我把经济理论和经济利益置于从属地位(虽然它们也是十分必要的)时,才开始真正理解组织或组织中的个体”。
    *摘自:《经理人员的职能》——《推荐序:现代管理思想的奠基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