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著作权法

知识点1.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以下五种权利: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转让权

知识点2.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

1)著作权属于公民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任何限制,永远受法律保护;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 年(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依照继承法进行转移。
2)著作权属于单位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但单位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享有。
当第三方需要使用时,需得到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是否专有使用,许可的范围与时间期限,报酬标准与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若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力,需再次经著作权人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期满时可以续签。

知识点3.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2)为介绍、评论某一个作品或说明某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 发表的作品。
3)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5)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6)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及录像。
7)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知识点9.著作权法客体

如果该职务作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或者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单位的,作者将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享有。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仍由作者享有,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能许可其他个人或单位使用该作品。

知识点10.著作权法主体

著作权法在认定著作权人时,是根据创作的事实进行的,而创作就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进行其他辅助工作的,不属于创作的范围,不被确认为著作权人。

15.3.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知识点1.软件著作权

根据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软件产品,享有以下九种权利:
1)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
7)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信息网络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知识点2.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的规定如下:

1)著作权属于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 12月31 日),对于合作开发的,则以最后死亡的作者为准。
2)著作权属于单位。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 日),若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单位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享有。

知识点3.当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获得了合法的计算机软件复制品后,复制品的所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求,将该计算机软件安装到设备中(包括电脑、手持设备等)。
2)制作复制品的备份,以防止复制品损坏,但这些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给其他人使用。
3)根据实际的应用环境,对其进行功能、性能等方面的修改。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如果使用者只是为了学习、研究软件中包含的设计思想、原理,而以安装、显示和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知识点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点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对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以下三点进行判断:
1)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若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3)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知识点6.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应该按时缴纳年费。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如果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可以在期满前终止。

知识点4.著作权人确定

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开发者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若无合同,则共享著作权。若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则开发者对自己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可以在不破坏整体著作权的基础上行使。
如果开发者在单位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以下条件,则软件著作权应归单位或组织所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出的软件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3)使用了单位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知识点5.如果是接受他人委托而进行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应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若未明确规定,其著作权应归任务接受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