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文件

171226《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988755/content.html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
涉及税费种:征管
重点内容:
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相结合方式。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方式。
第八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下一个评价周期重新积分。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积分的基础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当前纳税信用得分,以后每个评价周期的基础分为该机构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积分的百分制得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未参加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第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积分的基础分按照70分计算。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根据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标准对管辖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在一个评价周期内新设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英文名称为Tax Service Credit,缩写为TSC)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五级,分别是TSC5级、TSC4级、TSC3级、TSC2级和TSC1级。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下列信息: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二)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171225★《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3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002759/content.html
发布单位:国务院
涉税事项:环境保护税,环保税
涉及税费种:环境保护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keigxc
重点内容:
(略)

171225[废止]《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10859393/content.html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涉及税费种:增值税,发票
重点内容: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171119★《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2017年11月,国务院令第691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017437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国务院
涉税事项:营业税,增值税
涉及税费种:营业税,增值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vshvc6
重点内容:
(略)

170915★《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链接: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17617.html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党组织工作经费
涉及税费种:企业所得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baqhst
重点内容:
(略)

170829《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0/c7454118/content.html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卷烟,计税价格,核定
涉及税费种:消费税
重点内容:
一、对于未按照《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送信息资料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满1年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计税价格的申请。
二、对于因卷烟批发企业申报《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中销售价格信息错误,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纳税人可自计税价格执行之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计税价格的申请。
三、对于纳税人套用其他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造成少缴消费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调整纳税人应纳税收入时,应按照采集的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适用最低档批发毛利率确定计税价格,追缴纳税人少缴消费税税款。

170819★《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324号)

链接:https://news.12371.cn/2017/09/04/ARTI1504515186388172.shtml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涉税事项:党建活动,经费
涉及税费种:党费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kyk7yn
重点内容:
(略)

170702《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

链接:http://www.gov.cn/xinwen/2017-07/04/content_5207959.htm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涉税事项: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维护服务,价格
涉及税费种:增值税
重点内容:
一、降低税控系统产品价格。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490元降为200元,……
二、降低维护服务价格。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收取的费用,由每户每年每套330元降为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五、上述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170428★《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74580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税率,简并
涉及税费种:增值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wgyxmu
重点内容:
(略)

170421★《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链接: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11540.html
发文单位: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涉税事项:发票,开具
涉及税费种:发票,增值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emrpsi
重点内容:
(略)

170418★《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链接:https://www.shui5.cn/article/6a/134098.html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涉税事项:党费,收入,适用
涉及税费种:党费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qfr1cn
重点内容:
(略)

170317★《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15003/content.html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程序
涉及税费种:企业所得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yuquezongzi/ftwiki/gyblsa
重点内容:
  第二条  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构建和完善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控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利润水平的监控,通过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和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促进企业税法遵从。
  第三条  税务机关通过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和利润水平监控等手段,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发现企业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可以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示其存在的税收风险。
  企业收到特别纳税调整风险提示或者发现自身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可以自行调整补税。企业自行调整补税的,应当填报《特别纳税调整自行缴纳税款表》。
  企业自行调整补税的,税务机关仍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
  企业要求税务机关确认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启动特别纳税调查程序。

№地方政策文件

170726★《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链接:http://www.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wj/szfwj/szf/201707/t20170726_1668348.html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涉税事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陕西,实施细则
涉及税费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内部链接:https://www.yuque.com/zongz/ftwiki/avg8vs
重点内容:
《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答疑咨询

YYMMDD《文件名称》(文号)

链接:
发文单位:XXX
涉税事项:XXX,XXX
涉及税费种:XXX,XXX
内部链接:
重点内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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