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网挂出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

    通篇读完,发现这只是一个开展电子发票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没有新的政策要求,不过结合之前财会﹝2020﹞6号文件,以及近期税务局发布的全国范围的电子专票试点工作方案,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感性认知:电子专票来了,大家都急了!

    实际上,电子专票改革从2020年就已经开始局部试点,电子财政票据改革也已经在2020年落地。再往前翻,电子普票几年前就已经落地了。电子专票改革,应该算是稳步推进,水到渠成。但是,似乎从税务局到企业,都在电子专票改革上感受到未曾有过的压力。

    过去的电子普票,虽然挂了了“电子”的名字,但实质还是纸质发票,只是省去了使用制式发票纸打印这一个要求,在报销入账和装订归档时,还是按照纸质发票管理的。因此,电子普票的推广并未遇到现在电子专票这样的阻力。

    但是电子普票也有缺点,一是容易造成信息不对成,电子普票打印出来之后,无法在纸质版电子普票上无法体现后续发票作废、冲红的情况;二是管理成本高,原来的纸质普通发票是从税务局领购的,一张发票只有一份,而电子普票打印次数不受限制,为了防止重复报销入账,企业需要投入额外的管理成本。

    电子财政票据,和现在推广的电子专票的要求是一样的,是真正的电子化。但是因为大多数市场主体,会接收电子财政票据的机会不多,因此即使遇到问题,也没有像电子专票这样的关注度。

    电子专票,相对电子普票、电子财政票据,开票金额更大,而专票的开票、受票单位一般都是增值税链条中间的企业,有着较高的规范管理、纳税遵从需求,以及较高的谨慎性。不过财会﹝2020﹞6号文件一出台,就给电子专票的使用划定了一条底线要求,那就是必须电子专票的电子文件必须归档,这就要求纳税主体要有能储存电子专票数据的会计档案信息系统。而不少企业的会计档案还停留在纸质档案层面,连会计档案信息系统都没有,更别提存储电子专票数据了。在现状下,这些企业被隔离在电子专票使用范围之外。同时,这些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也无法正常的开具、接收电子专票,造成了电子专票使用链条的断层,最终引发电子专票推广压力大。

    电子专票的优点是巨大的,愿景也非常美好。不管现在能不能使用电子专票的企业,我想应该都会期待电子专票落地。只不过这次改革明显是配套系统扯住了领跑的电子政务的大腿根,形成了一种政策搭台,企业只围观却不敢上场的困境。

    好在,职能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有了这次试点通知,积极解决问题。

    祝愿电子专票早日落地~~~~

    P.S. 档办发〔2021〕1号文件梳理了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政策文件,值得大家学习学习:
    报销入账:《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
    归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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