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标签:2020年10月10日,陕西。

一、相关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第三十一条 ……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1. 纳税服务规范:3.23.2—114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二、办理实务

    申请操作

    目前缓缴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模块路径为: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侧“我要办税”栏目→“税收行政许可”→“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窗口中,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然后点击右上角“附送资料”按钮,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的**电子资料**,最后按照流程提交申请。
    陕西税务讲堂视频讲解

    申请业务其他事项

    按照陕西省税务局要求,在线提交缓缴申请后(缓缴申请是直接提交到省局的),纸质资料要等待主管税务局通知,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查看办理进度

    提交申请后,需要及时查询办理结果。
    需要下载保存的资料:1.申请受理通知书,2.办理结果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目前办理缓缴和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线提交申请,属地递交纸质资料,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办理结果在线查阅下载
    办理方便的同时,也就要求纳税人提高自觉,及时查看办理进度,并且考虑税务系统的稳定性等因素,还应该及时下载、打印、归档相关受理文书

    附送资料注意事项

    首先,从近年情况来看,缓缴资料在不断简化。
    早期办理缓缴需要提供①《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②《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③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④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资料、⑥资产负债表六项必报资料。
    经过逐渐简化整合,目前仅需要提供①《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②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两项资料。
    其次,由于办理流程的变化,相关资料的准备也发生了变化。

  2. 估计是考虑到在线办理无法实现现场核验的实际情况,目前需要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 电子资料。

  3. 过去提供纸质资料较多时,单位公章可以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但是目前税务局要求电子资料的每一页上都要加盖公章
  4. 税务登记报备的银行账户,都需要提供对账单
  5. 电子附送资料需要以电子形式上传,需要注意上传的文件格式限制文件大小限制。目前要求文件格式的要求是是jpgpngpdfziprar等常见文件格式,比较宽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支持tiff文件格式;文件大小限制单一文件不能超过10MB,而像对账单这种张数较多的资料,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因此要么将多个文件打包上传,要么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并且还要注意文件大小限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