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则
- SQL可以写在一行或者多行。为了提高可读性,各子句分行写,必要时使用缩进。
- 每条命令以;或\g或\G结束
- 关键字不能被缩写也不能分行
- 关于标点符号
- 必须保证所有的()、单引号、双引号是成对结束的
- 必须使用英文状态下的半角输入方式
- 字符串型和日期时间类型的数据可以使用单引号(‘’)表示
- 列的别名,尽量使用双引号(“ “),而且不建议省略as
大小写规范(建议遵守)
- MySQL在 Windows 环境下是大小写不敏感的(因为Windows大小写不敏感)
- MySQL在Linux环境下是大小写敏感的
数据库名、表名、表的别名、变量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 关键字、函数名、列名(或字段名)、列的别名(字段的别名)是忽略大小写的。
推荐规范
- 数据库名、表名、表别名、字段名、字段别名等都小写
- SQL关键字、函数名、绑定变量等都大写
注释
单行注释:#注释文字(MySQL特有方式) 单行注释:— 注释文字(—后面必须包含一个空格) 多行注释:/ 注释文字 /
命名规则(必须遵守)
- 数据库、表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变量名限制为29个
- 必须只能包含A-Z, a-z,0-9,_共63个字符
- 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对象名中间不要包含空格
- 同一个MySQL软件中,数据库不能同名;同一个库中,表不能重名;同一个表中,字段不能重名
- 必须保证你的字段没有和保留字、数据库系统或常用方法冲突。如果坚持使用,请在SQL语句中使用’(着重号)引起来
- 保持字段名和类型的一致性,在命名字段并为其指定数据类型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一致性。假如数据类型在一个表里是整数,那在另一个表里可就别变成字符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