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集团化养老院的数字化转型的项目,其中涉及到用户缴费这块是我以前没有遇到过的,之前做过的支付基本上都是Apple Pay、Google Pay、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并且收款账户唯一。
    所以这个项目涉及到的一些支付问题,做了调研之后得出的这些结论,也成为了我自己的积累。

    • 大额支付

    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大额支付,由于养老院以年缴费或季度缴费的金额存在大于单笔5万的情况,而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的上限为单日2万,所以需要去找别的方案。
    我先找了银联。和银联联系之后,发现银联只是和支付宝一样的第三方支付,并不能提供大额支付,因为目前接第三方支付因为受银行政策规定,各家银行额度不一,但都是低于单日3万。
    之后我看了在淘宝如何进行了大额支付,下单了一个21万的百达裴丽手表。支付页面如图:
    近期遇到的“二清”“大额支付”问题 - 图1 近期遇到的“二清”“大额支付”问题 - 图2
    近期遇到的“二清”“大额支付”问题 - 图3 近期遇到的“二清”“大额支付”问题 - 图4
    可以了解到走第三方支付很明确是不行的,只能是我们提供户名,用户使用各家银行的银行卡转账模式。

    • 多账户收款

    对于业务需求是这样的:我们后台创建多个分院账户,各个分院有自己的收款账户,家属用户在选择养老院分院时把钱打到分院的收款账户里。
    如果我们使用支付宝、微信的接口,用户在缴费时直接因为微信和支付宝那边的风控政策,无法用一个APP接入多个微信或者支付宝账户。
    (当然绕过政策也是有实现的办法,但由于存在风险所以不考虑这么做)
    可能是税务财务方面的原因,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这条路就可以放弃了。

    • 二清

    如果不实现直接把钱打到分院收款账户里,而是收款账户唯一,也就是走集团的帐,再在后台进行给养老院分院进行分账。这种情况就存在二清,二清是指二次清结算。
    央行去年底下发的217号文“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重点打击对象。217号文给出了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主要认定标准:采取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即客户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该平台二级商户。
    于是我们找了做财务的朋友问了关于二清的定义

    • 触碰商户结算资金就是“二清”;
    • 涉及变造交易和资金池就是“二清”;
    • 资金结算经过的中间账户不是商业银行的商户结算账户或者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就是“二清”。

    二清的危害:

    二清最大的隐患在于没有清结算资质的商户,拿到资金后,不结算给下游商户或挪用下游商户的资金,造成子商户的资金被非法占用,尤其在商户携款跑路后,子商户更是无处追讨。 以具备清结算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支付机构需要将客户备付金以一定比例存放在监管的账号上,而且受央行的监管,资金方面的隐患已被降至最低。 所以,央行也要求支付机构对入网的商户进行审核,只有满足要求的商户才能入网,若商户有可能涉及二清,是不满足入网条件的。

    所以我们是没有能力去进行分账的,对此解决方案有以下2种:
    1.第三方银行卡聚合支付:支持银行卡分账,到账时间均为T+1。

    第三方银行卡聚合支付平台:

    平台名称 接入费用 费率
    易宝支付 5万一次性收费,无年费 储蓄卡千分之4,信用卡千分之6
    拉卡拉 5万押金,可能有接口费用 单笔1.5元左右
    银联 接入费5万一次性收费,年费5万 千分之6
    畅捷 (客服告知不接未上线应用合作)

    *账走的是该平台的虚拟银行账户,由该平台给分院进行分账

    2.代开银行户,多商户系统进行分账管理
    代开银行户&聚合支付平台:

    平台 接入费用 费率
    ping++ 聚合支付接口年费3万,多商户层级管理年费7万,银行开户6万(流水超过600万/年可免次年年费) 由ping++在银行开户,只负责信息处理,不参与资金清算,
    各支付渠道接入费和手续费由
    (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支付等……)
    支付渠道收取

    两种方案进行对比,发现我们的业务实际上是第三方聚合支付即可满足,无需使用ping++去银行进行开户及开通度商户层级管理。(主要是费用优势)

    对于养老院这个项目涉及到的支付就是以上。同期进行的另一个社区团购项目是同事在跟,我负责提供一些思路上的帮助,所以也了解这个项目遇到的财务问题,也在这里做以记录。

    • 社区团购的“二清”

    业务背景:我们在给一个社区团购的公司(下文简称S司)做定制化的整套系统,包含:C端小程序,合伙人后台,商家后台。
    业务主要是S司作为商家开团,合伙人将C端小程序团发送到微信群,消费者进行下单参团,合伙人拿返点S司给他们结算。
    我们公司的新零售业务线老大则是希望S司的帐能先进我司的帐,再从我们的帐给S司去分账。
    那么也同样出现了“二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账户类型,如果我们对S司进行结算,采用哪种方式是公对私还是公对公?
    财务给出的可能性是:
    公(我司)对私(S司)打款:出账的话存在报销,需要冲票,大金额不适合公司账户对私人账户打款。
    公(我司)对公(S司)打款:必须存在交易环节,还要有对应合同,还会有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但是入账到我们的账户也不是不行,提现后做成代收款项,付款给商户的时候做成代付款项。而代收代付是不计入公司利润表的,会造成财物人员工作量,没有任何意义,对融资没有任何帮助,并且会有税务上的稽查风险。
    因此从财务角度来看,无论哪条都很难走通。
    另外从技术角度来看,由于我们做的是微信小程序,只能接微信支付。无法像养老院项目一样,去接第三方银行卡聚合支付。当我们体量足够大时,可以考虑使用ping++的模式,去银行开户,开通多商户层级分账系统。

    所以我们还是考虑最简单的方式:微信支付收款方是S司,我们不参与分账,只需要他们提供微信企业账户即可。

    • 批量打款

    由于这个项目的业务有S司给合伙人清算佣金的需求,所以就遇到了批量打款的场景。
    我们找了微信支付的文档查看,有以下条款:

    开通条件 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有开通该功能入口: 1、入账方式为即时入账至商户号,结算周期为T+1的商户,需满足三个条件:1)入驻满90天,2)截止今日往回推30天连续不间断保持有交易,3)保持正常健康交易 2、其余结算周期的商户无90天/30天开通限制,但仍需保持正常健康交易,

    企业付款额度 针对同一个商户,所有付款来源加总限制(商户平台&接口): 1、付款给同一个用户(实名用户):单日、单笔上限:2W元(单笔最多2W,当日最多也2W); 2、日付款总金额:100W元 ; 3、单笔付款最低额度:0.3元(接口API付款默认为1元,如需调整请前往“产品中心->企业付款到零钱->产品设置”进行修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11.29日起新开通企业付款业务的商户,付款限额做如下调整: a:商户号单日出款额度,由100万降低至10万。 b:单人单日付款额度,由2万降低至5000。

    我们问了S司,他们目前是没有微信企业账户的,所以需要立即去申请,而申请下来之后就有90天的天数限制(开发周期还剩30天),赶在上线前单这一个要求是没法满足的。另外,出款额度依然存在问题,S司单日给合伙人结算的金额是超过10万。所以要么延期,要么想别的解决方案。
    我突然想起去年我做过积分墙的项目(快赚岛:kuaizd.com)涉及到用户获得佣金进行提现,一开始也是遇到微信需要满90天的限制,所以我们前三个月没有开微信提现的功能。而是让用户提供支付宝账户,我们在后台进行打款。三个月期满之后才接入微信提现。
    于是告知同事,让合伙人在注册时提供支付宝账户,前三个月将佣金打款至支付宝。
    对于支付宝而言,无入驻期限,单笔打款金额上限为50万,就是打款资费贵点儿,每笔1-25元。

    对于支付这块,接触时间有限,可能还有很多理解不深入的地方,有什么错误烦请大神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