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支付宝停车行业业务协作激励方案(2021年01版)是甲方和乙方就《停车行业运营激励方案》签署的《业务协作协议》的附件,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协作背景说明
    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是支付宝为停车行业提供的停车收款解决方案。停车场业主单位开通该功能即向支付宝申请开通支付宝当面付、高级手机网站支付、高级手机app支付、授权付款、车主平台多费率签约授权付款产品,可支持用户(比如停车的车主)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支付停车费。基于上述支付方案,用户可在支付的同时完成支付宝发行的红包、券、立减等运营工具的核销,对接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以及运营核销功能,需要停车场业主单位投入一定的软硬件技术及配套资源,需要服务商提供相应的服务。
    故,为了支持服务商帮助更多停车场业主单位上线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和运营核销功能,并持续提供优质的软硬件及配套服务,经支付宝制定、服务商同意本方案。

    二、术语与定义
    1.服务商,是指为停车场业主单位上线、使用支付宝在停车场消费的付款功能提供软硬件技术及配套服务,且与支付宝签署本协议的合作单位。
    2.停车场业主单位,上下文或称客户,特指提供停车服务的商户。
    3.协作激励金:是指为激励服务商为停车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经支付宝考核后向服务商支付的相关费用,或统称“业务协作费”。

    三、业务协作方案
    运营接入协作激励具体如下:
    运营接入协作激励(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
    协作内容效果及激励金 :
    1.服务商在有效期内为客户持续提供优质服务,且符合本协议约定;
    2.服务商为新停车场业主单位提供软硬件技术及配套服务,并协助停车场业主单位按照最新支付宝接口规范注册至支付宝停车平台、完成运营接口和服务维保平台对接,开通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使用支付宝当面付、支付宝当面付快捷版、高级手机网站支付、高级手机app支付、授权付款、车主平台多费率签约授权付款交易产品),且通过持续化运营确保接入停车场支付宝支付服务的稳定运行,且长期不可中断(包括政策有效期到期之后)。
    3.服务商配合支付宝开展相关运营活动,对停车场物料做日常维护,确保该停车场至少有一组符合标准的物料落地并通过支付宝验收,保障物料在入驻停车场的长期存在。物料标准见附件一。支付宝有权根据业务及市场情况对物料标准进行不定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会通过主协议约定方式通知送达生效,但标准调整前已经完成验收的不受影响。
    4.完成上述停车付费功能接入,并按照支付宝要求完成运营接口、运营埋参和维保平台对接、运营物料落地并长期活跃的停车场,认定为合格接入场地,按合格接入场地给予激励。
    5.运营接入协作激励金计算方式如下:
    业务协作费单价=200元/合格场地;
    业务协作费=当月合格场地数 *业务协作费单价
    6.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为合格场地:
    (1)该停车场业主单位在政策有效期内按照支付宝接口规范注册至支付宝停车平台;并按最新接入文档完成停车付费功能接入(使用支付宝当面付、支付宝当面付快捷版、高级手机网站支付、高级手机app支付、授权付款、车主平台多费率签约授权付款交易产品,具体产品名称以实际支持为准);
    (2)该停车场业主单位在政策有效期内按照支付宝要求完成运营接口、运营埋参和维保平台对接,并经支付宝验收合格;(接口对接可参考:支付宝官方技术解决方案https://www.yuque.com/docs/share/e4a6a6bd-0bfe-4df0-86c3-163f4e271f85?#SJP4J。)
    (3)停车场按要求落地运营物料,铺设到场内规定点位,信息注册和物料落地当月起经支付宝检查物料合格,且场内运营物料活跃天数自然月累计大于等于5天的;
    7.不合格的场地,次月会再次考核,直到政策周期结束;政策有效期内,每一合格场地仅结算一次激励费用。
    8.该停车场标准物料至少持续12个月留存;
    9.200元接入激励面向停车场维度,如果某停车场更换服务商,且该服务商已享受过接入激励,则新服务商不再享受基础接入协作激励;
    10.运营物料活跃的定义:
    (1)真实用户通过铺设在场内的运营物料扫码访问支付宝标准运营页面的定义为有效扫码;
    (2)经过支付宝风控排查认定为虚假用户、虚拟扫码、非场内物料扫码等作弊等行为的不认定为有效扫码行为;
    (3)真实用户扫码访问运营页面后,是否参与运营活动,不影响有效扫码行为的认定。
    (4)单一停车场内的多个运营物料,至少1个物料的有效扫码次数大于1次的,则该场地认定为当日运营物料活跃
    11结算方式:月结,次月结算上一个月业务协作费。 

    四、协作方案特别约定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商方可获得相应费用:
    (1)客户已开通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且属于相应行业类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若有);
    (2)客户使用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发生的交易,客户系统向支付宝传输的参数必须正确带入服务商的PID、parking id ,服务商PID以服务商签署本协议的支付宝账户为准,parking id以停车平台分配为准。
    (3)客户在协作方案各自有效期内使用支付宝产品所产生交易为有效交易,且本协议未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如本协议提前终止的,则只计算本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有效交易;
    (4)如果存在客户向支付宝后结算支付软件服务费(即不是随交易实时结算)的情况,则支付宝将在收到客户软件服务费后,再向服务商结算业务协作费。
    2.本协议中所指的有效交易,是指用户使用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即支付宝当面付、高级手机网站支付、高级手机app支付、授权付款、车主平台多费率签约授权付款等产品(具体产品限定以基础接入协作激励、基础保障协作激励中各自约定的为准),交易的订单金额大于等于1元;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均为无效交易:
    (1)全额退款交易,部分退款交易的已退款部分交易;
    (2)风险交易,包括且不限于作弊、刷信、刷单、虚假交易、套现等(支付宝有权单方对风险交易做出判定);
    (3)支付宝就同一笔交易已经向其他支付宝服务商等合作伙伴支付了业务协作费的,该笔交易不计入有效交易;
    (4)本协议终止或客户与支付宝任意一方终止合作后所产生的交易;
    (5) 交易的订单金额大于等于1元;
    3.经风控认定为虚假场地的,在本次政策范围以外。
    4.支付宝可调整服务商的业务协作内容及效果。调整后如服务商未符合的,则支付宝可延迟结算业务协作费或扣除相应部分的业务协作费。
    5.针对同一个客户所产生的同一笔有效交易,服务商最多只能获得一次业务协作费。
    6.本协作费方案是支付宝停车行业基础激励方案,若一个场地(parkingid)已经参加支付宝停车行业其他激励协作方案,且其他激励协作费方案明确与基础激励方案互斥的,则该场地不参与本方案的所有激励。

    五、其他说明
    1.客户数量、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物料扫码次数、券类型、券核销金额、相关接口是否完成对接、相关埋参是否完成、维保平台是否接入等数据,以支付宝的系统记录及计算口径为准。
    2.关于发票开具、结算周期等详见本协议正文约定。
    3.关于支付宝停车付费功能,因该功能(或称产品)会不时更新迭代,功能或产品的名称或定义均可能发生变更,具体功能或产品的版本及定义以客户和支付宝签订的支付宝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六、方案调整
    1.支付宝可不时对业务协作方案进行调整(包括变更、补充等),将通过“01版、02版…”对方案进行标识,并通过主协议约定方式通知送达生效。
    2.如服务商对调整后的方案有任何异议,服务商应在调整后方案生效前及时终止与支付宝的合作;如服务商仍继续履行本协议,则视为服务商同意变更后的内容。

    七、停车场注册信息的维护
    在双方合作中,甲方将停车场信息,按照乙方技术规范注册到乙方停车平台。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规则,不定期对注册停车场信息进行清理,以防止出现资源浪费。清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明显带有测试性质的停车场信息、注册后长时间未产生任何交易的停车场信息等。乙方每次清理前,将清理规则至少提前一周告知甲方,若甲方未反馈合理理由,或未给予反馈的,乙方可直接操作清理。

    附件一:物料标准
    1.场地内落地支付宝提供的专有运营物料。
    2.采用支付宝专有物料的,要求如下:
    (1)停车场场内至少有10个物料,所在位置限于电梯厅、出入停车场的人行通道、停车场内墙壁、场内立柱、行人必经通道等;
    (2)物料类型以下任选:通用海报/墙贴海报等;
    (3)物料设计须符合支付宝官方设计规范,不得随意更改;
    (4)物料上可增加合作伙伴指定的唯一企业lo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