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作为出租车服务码服务商(甲方,以下简称“服务商“)和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支付宝”)签署的《业务协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告中约定的政策适用期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如本公告提前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公告为准。

    一、协作背景说明
    甲乙双方基于出租车机具进行出租车场景的数字化服务升级合作。
    二、术语与定义
    1.服务商:是指基于出租车机具,和支付宝合作提供出租车场景的数字化升级服务,且与支付宝签署本协议的合作单位。
    2.业主:出租汽车营运主体
    3.“出租车机具”:本协议中出租车机具专指包含有传统计价器功能的升级智能终端,在满足出租汽车计价器基本功能和行业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智能软硬件升级改造,可通过互动屏幕实现巡转网接单、移动支付、司机交互、司机管理、运营数据实时上传、动态定价、拼车等多种功能需求。下或简称“机具”或“终端”。
    4.“计价器”:主要由计量组件、税控组件等组成,包括里程传感器、空车待租标志、单片机、显示器和打印机五个主要部件。
    5.协作奖励:是指为激励服务商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经支付宝考核后向服务商支付的相关费用,或统称“业务协作费”。
    三、业务协作要求
    1.服务商在有效期内为客户持续提供优质服务,且符合本协议约定;
    2.服务商为对业主所有或管控的出租车计价器(以下简称“业主机具”)升级改造,保证出租车司机能在该机具上通过乙方指定渠道接受动态调价的网约单,并能打印正规发票。
    3.经服务商升级改造完成的业主机具能够与计价器打通绑定,并能使用支付宝服务码,乘客用手机支付宝扫码所绑定的服务码后支付乘车费用。
    4.服务商为业主提供机具相关软硬件技术及配套服务,并通过合理商业安排,通过持续化运营,确保业主机具接入支付宝支付服务的稳定运行。
    5.服务商配合支付宝开展相关运营活动,对业主机具内SDK、音频及业主出租车内物料做日常维护。

    四、协作奖励结算和支付
    按照协作中机具类型确定返佣奖励基数(黑盒机具:423元/台,套蓝盒子机具:468元/台),同时以车辆安装机具并完成动销为考核维度,考核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机具进件(返佣30%);第二,机具安装(返佣40%);第三,首次动销10笔(返佣20%);第四,持续动销(每月返佣3.33%,直至返佣奖励基数返还完毕为止,约返佣10%)。
    上述每完成一个阶段,可按月度结算对应的返佣奖励。具体返佣规则如下:

    1.出租车机具安装奖励:
    1.1.机具进件:服务商在支付宝指定的硬件信息平台完成设备信息录入以作为完成机具进件并提供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据,以每台机具基数的30%进行返佣奖励。

    1.2.机具安装:服务商在指定区域出租车上的完成机具安装,完成该车辆所运营司机的机具码首次激活授权和机具收钱空白码绑定,支付宝获取到ISV机具和车辆的绑定数据,以每台机具基数的40%进行返佣奖励。

    2.收钱码动销奖励:
    2.1.首次动销:机具安装并激活后,相应完成10笔支付宝收钱码真实有效交易,则以每台机具基数的20%进行返佣奖励。

    2.2.持续动销:在完成10笔动销后的次月开始,每自然月中有至少15日每日完成1笔支付宝收钱码真实有效交易,则每月以每台机具基数的3.33%进行返佣奖励,直至返佣奖励基数返还完毕为止。

    3.真实有效交易数据以乙方统计数据为准,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交易的订单金额大于或等于9元;
    (2)交易订单中含有服务商按支付宝规范传递的信息,相关数据可验证的;
    4.以下交易为无效交易:
    (1)全额退款交易;
    (2)虚假交易(包括刷信、刷单、作弊交易、套现等),支付宝有权单方对虚假交易做出判断;
    (3)涉嫌洗钱、欺诈、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交易。
    (4)乙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机具激活情况、收钱码动销情况进行远程、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判定是否存在问题。

    5.结算、付款及开票
    5.1 首次账单查询的时间、渠道、付款和开票链路等相关情况,乙方将通过本公告后续
    本进行通知。
    5.2后续结算、付款及开票等相关情况,以主协议约定为准。
    6.服务商违反主协议或本公告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协作奖励并收回已支付的协作奖励。

    五、其他
    1.服务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合法企业,不得为个人。
    2.服务商还应遵守《服务商管理制度》等开放平台展示的其他服务商规则。
    3.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发现或知晓支付宝或其工作人员的任何不合规、有悖廉洁行为,服务商或其他合作伙伴可进行举报,举报邮箱:【lianzheng@alipay.com】。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主协议和其他服务、产品的制度或规则执行。
    六、公告修改
    支付宝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或主协议约定对本公告进行调整,通过“2020年01版、2020年02版、2021年01版……”进行标识,并通过公告专区予以公布,变更后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服务商理解并同意该方案动态调整可能导致服务商在不同的时期或阶段所获得业务协作费的差异,服务商需密切关注上述渠道关于业务协作费方案和通知情况。服务商如对本公告变更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应在公告变更生效前及时终止主协议;服务商如继续开展业务协作,则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内容。如服务商对本公告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支付宝商家服务热线9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