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
弗朗西斯·福山
90个笔记
理想国译丛序
此刻的中国与一个世纪前不同,但她仍面临诸多崭新的挑战,我们迫切需要他人的经验来帮助我们应对难题,保持思想的开放性是面对复杂与高速变化的时代的唯一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保持一种非功利的兴趣:对世界的丰富性、复杂性本身充满兴趣,真诚地渴望理解他人的经验。
导读 重新带回国家
对于思想者而言,一个悖论在于,时代往往是有意义问题意识的来源,但是为时代写作又有可能导致问题感的短视。
如果说《政治秩序的起源》对《历史的终结》有明显超越的部分,大约就是对其“历史决定论”色彩进行了涂改:一个制度是合理的并非意味着它是必然的,它在今天“只能如此”也不意味着它在将来也会“一直如此”。回访历史往往会使一个人的乐观变得更加审慎,因为历史往往意味着路径依赖、意味着制度惰性、意味着文化惯性,而对历史的超越则取决于人们刻意的选择和逆水行舟的努力。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起源》是对《终结》一书的推翻,不如说是对它的救赎。
序言
尽管我尝试让这些资料承受尽可能严密的专家过滤,但我仍可能犯了事实和解释方面的错误。
但我认为,以比较方式作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考量,本身似乎就是一种美德。若全神贯注于特定题材,往往会看不清政治发展的大模式。
第1章 政治的必需
人类社会一直在努力组织起来,以征服自己所处的环境。政治制度一旦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便会发生政治衰败。制度的保存自有规律。人类是循规蹈矩的生物,生来就倾向于遵守身边的社会规则,并以超越的意义和价值来加固那些规则。周围环境改变时,便会出现新的挑战,现存制度与即时需求便会发生断裂。既得利益者会起而捍卫现存制度,反对任何基本变化。
国会的两极化反映了一大趋势,即美国的社区和地域正在日益同质化。美国人选择在何处居住,从而在意识形态上自我排队。 跟志趣相投的人共处,这一倾向因媒体而获得增强。交流途径的多样化,反而减弱了公民的共享经历。
美国强调机会均等而非结果均等。
人们痛苦地发现,金融服务业的报酬与其对经济的实际贡献没有直接关联。该行业动用相当大的政治力量,在前十年想方设法废除有关的管制和监督。
在发达国家,我们视政府的存在为理所当然,以致忘记它们有多重要、重建它们有多难、缺乏基本政治制度的世界会有多大的不同。
被称作“一连串混账事件”的众多历史著作,不愿意尽量提炼普遍规律和适用于其他场合的因果理论。人类学家所写的民族志,也没跳出这个窠臼,虽然细致详尽,但仍然故意避开广泛的概括。
达尔文进化论建筑在差异和选择这两条原则上:有机体发生随意的遗传变化,最适应环境的,得以存活和繁殖。
促使政治制度发展的因素既繁多又复杂,经常依赖于偶然或伴生事件。即使引证出某种发展的原因,却发现其本身仍有先决条件,这样的溯源回归是永无止尽的。
我想在本卷推介一种中间理论,既避免高度抽象(经济学家的恶习),又躲开巨细无遗(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问题)。
我不想一开始就向普通读者推介庞大的理论构架。
将理论放在历史之后,我认为是正确的分析方法。应从事实推论出理论,而不是相反。当然,没有预先的理论构思,完全坦白面对事实,这也是没有的事。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客观实证,那是在自欺欺人。社会科学往往以高雅理论出发,再搜寻可确认该理论的实例,我希望这不是我的态度。
大多数所谓的发展概论,其失败的原因,在于没有考虑发展史中独立的多维性。他们只是化繁为简,试图从复杂的历史真实提取出单独的诱因。他们没能将故事推至足够原始的历史时期,以解说它的起点和前提。
人类的老祖宗灵长目,就在实践一种缩了水的政治。要弄清这一点,我们必须回到自然状态和人类生物学,在某种意义上为人类的政治行为设定框架。
第2章 自然状态
政治社会的产生,不代表拯救于“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反而因相互依赖,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奴役。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开门见山:“我们此时所从事的研究,不可当作历史真相,只算是假设性和有条件的推论。
原始个人主义这个假设,支持美国《独立宣言》对权利的理解,也支持后来兴起的民主政治社群。该假设更支持了当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其各项模型的前提是:人类是理性的,并希望将自己的功效或收益发挥到极点。
从个人主义角度理解人类动机,有助于解释今日美国商品交易者和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活动,却不是理解人类政治早期发展的最佳途径。
公共组织在他们中间自然形成,只是不同的环境、思想和文化,塑造出了各自独特的合作方式。
事实上,人类出现的数百万年前,就有合作的基本形式。生物学家找到合作行为的两个自然来源:亲戚选择(kin selection)和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
社会合作取决于如何解答博弈论的“囚徒困境”游戏(prisoner’s dilemma)。
早期人类中出现的语言,为改进合作和发展认知力,提供了大好机会。有了语言,谁诚实和谁欺诈,不再取决于直接经验,而变成可传送给他人的社会信息。但语言又是说谎和欺骗的媒介。发展更好的认知力来使用和解释语言,从而测出谎言,能这样做的社会群体,对其竞争者就占有优势。
综合两者,便使心智模型(mental model)成为可能——那是指因果关系的一般声明(“因为太阳发光,所以变得温暖”;“社会强迫女孩进入定型的性别角色”)。所有的人都在制造抽象的心智模型。这样的推论能力给予我们巨大的生存优势。
制造心智模型的能力,将原因归于冥冥中的抽象概念,这就是宗教出现的基础。宗教——笃信一个无形的超自然秩序——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
在历史上,宗教恰恰扮演相反的角色,它是凝聚社会的源泉。经济学家假设,人类是简单、理性、自私的参与者。宗教则允许他们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广泛更安全。
进化心理学家主张,凝聚社会所提供的生存优势是人类天生偏爱宗教的原因。 思想可增加集体的团结,宗教不是唯一方式——今天,我们有民族主义,还有世俗意识形态,如马克思主义——但在早期社会,宗教在社会组织走向复杂一事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没有宗教,很难想象人类社会得以超越族团的层次。
基本正确的答案是:人类之遵循规则,主要植根于情感,并不依靠理性过程。人脑培养了情绪反应,犹如自动导航装置,以促进社会行为。
人类也将情感投入后设规范(metanorm),即如何恰当地阐述和执行规范。如果后设规范得不到妥善的遵循,人类会发起生物学家罗伯特·特里弗斯(Robert Trivers)所称的“说教型进攻”。
规范化行为植根于情感。它促进社会合作,明显提供生存优势,协助人类进化至今
想起来在一个关于复杂系统的论述文中看过Rule is ambiguity,与此结合,有了更多理解
这在政治上造成难题。很多案例中成效明显的规则,遇上短期的特殊情况,却变得苍白无力,甚至功能失调,因为导致其产生的情形有了大变。制度规则是很“黏糊”的,它抗拒改革,变成政治衰败的主要根源之一。
寻求承认的斗争
规范被赋予内在价值后,便成为哲学家黑格尔(Georg W. F. Hegel)所谓“寻求承认的斗争”的目标。
在包括人类的各种动物中,寻求地位的行为已成为遗传,与寻求者大脑中的生化变化直接有关。当猴子或个人顺利取得高级地位时,其血液中重要的神经传递物复合胺(serotonin),会获得大幅提高。
政治力量最终以社会凝聚为基础。凝聚可源自自利,但光是自利不足以诱使追随者为群体而牺牲自己生命。政治力量不仅是社会可掌控的公民人数和资源,也是对领袖和制度合法性的认可程度。
第3章 表亲的专横
不同社会只可解说,不可互比,不分轩轾
太依赖考古学记录,会导致对唯物主义解释的偏爱,因为史前文明的精神和认知世界,其大部已永远丢失。
其共同特征是:第一是分支式(segmentary)的,第二是以共同的老祖宗为原则。
第4章 部落社会的财产、正义、战争
农业使人口的高度密集成为可能,并间接创造了对大型社会和私人财产的需求。如我们所见,私人财产与复杂的亲戚组织,紧密纠结,盘根错节。
第7章 战争和中国国家的兴起
19世纪,奥斯曼男爵(Baron Haussmann)在巴黎中世纪废墟上建造宽敞的林荫大道,不单是为了美观,还有控制人口的动机。
东周的中国,每一项制度革新都与战争的需求直接相连:服役扩充至全体男子、先是军队后是文官的永久性官僚体系、家族官职减少、论功封赏、人口注册、土地改革、家族精英地产的重新洗牌、更好的通信和基建、非人格化的等级行政部门、统一的度量衡。这一切,都可在军事要求中找到根源。战争可能不是国家形成的唯一引擎,但肯定是第一个现代国家在中国涌现的主要动力。
儒家可被视作以家庭为榜样、为国家建立道德原则的意识形态。
法家建议,不可把臣民当作可以教诲的道德人,只可当作仅对赏罚有兴趣的自私人——特别是惩罚。所以,法家的国家试图打破传统,废除家庭道德责任,以新形式将臣民与国家绑在一起。
秦国把自己当作法家的旗手,它的动机与其说是信服,倒不如说是实用。
中国北方有不同方言,但商鞅和孔子的周游列国,以及相互的思想交流,都证实了日益增长的文化统一。
战国时期没有出现独立的商业资产阶级。城市只是政治和行政的中心,不是商业中心,也没有独立自治的传统。商人或工匠没有社会威望,崇高地位只属于地主。
自上而下的社会工程经常不能达到目标。中国的父系宗族和以此为基础的家族政府,其相关制度虽遭受痛击,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们将看到,昙花一现的秦朝之后,它们又卷土重来,并作为权力和感情寄托的来源,在后续世纪中一直与国家明争暗斗。
第8章 伟大的汉朝制度
秦始皇把秦的制度推广到全中国,其所创造的不仅是一个国家,而且将在后继者汉朝手里变成一种统一的中国精英文化。
中国文官统治为何如此强大?
春秋和战国的严峻考验中涌现出一种思想:真正的政治权威在于教育和教养,而不在于军队威力。
第9章 政治衰败和家族政府的复辟
从中国政治发展的角度看,家族精英攫取国家权力以削弱中央政府,是汉朝衰败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第15章 奥斯曼帝国的运作和衰退
奥斯曼社会与同时代的中国明朝有相似处,它们都有强大的中央国家,国家之外的社会参与者都相当薄弱,缺乏组织。(不同之处在于,奥斯曼政权仍受法律限制。)
第16章 基督教打破家庭观念
欧洲退出亲戚关系的是宗教,不是政治;对欧洲家庭性质的普遍误会;天主教会摧毁延伸的亲戚团体;英国个人主义甚至在欧洲也属极端
西欧男女倾向于晚婚,从总体上讲,不结婚的比率较高,这两个因素导致相对较低的出生率;更多年轻女子参加工作,家庭中有更多平等,由于晚婚,女子又有较多机会获取财产。这不仅是当代现象,哈吉那尔把这种模式的时期定在1400年到1650年。
欧洲社会很早就是个人主义的。在婚姻、财产和其他私人事务上,当家做主的是个人,而不是家庭或亲戚团体。家庭中的个人主义是所有其他个人主义的基础。个人主义无须等待国家的出现,无须等待它来宣告个人法律权利,并行使强制权力来予以保障。更确切地说,个人已在享受实质性的自由,无须承担对亲戚的社会义务,先有这样的社会,再来建起国家。在欧洲,社会发展走在政治发展的前列。
从身份到契约
20世纪的社会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把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一直往前提。我已提及,哈吉那尔认为欧洲的特殊模式始于15世纪和16世纪。
如要衡量复杂亲戚组织的衰退,就要考量女子拥有和处置财产的法律权利。
让马克思暴跳如雷的“纯粹的金钱关系”,似乎不是18世纪资产阶级的发明,其在英国的出现比资产阶级的兴起早了好多世纪。将父母寄放在疗养院,在西欧有很深的历史根源。这显示,与马克思的主张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只是社会关系和习俗变化的后果,而不是原因
第17章 法治的起源
法律的最初理解,即制定者是神权、古老习俗或自然,指的是人们不得更改法律,但可以为特殊情境作出妥善解释,有时还是必须的。
在哈耶克看来,错误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没有一名计划者,能掌握足够的社会实际运作知识,以作出理性的重新安排。社会中的知识,大部分具有本地特性,再向整个社会扩散,没人能掌握足够信息来预测法律或规则改革后的效果。
哈耶克认为,社会秩序不是自上而下的理性计划的结果,而是在数百或数千分散个人的互动中自发产生的。那些个人尝试各式规则,保留有效的,拒绝无效的。社会秩序产生的过程是递增、进化、分散的,只有借用无数个人的本地知识,有效的“大型社会”方能出现。自发的秩序获得发展,以达尔文为生物有机体所安排的方式——分散的适应和选择,并不倚靠创世主的专门设计。
在哈耶克看来,法律本身便构成一种自发秩序,“毫无疑问,人们发现可以制作或更改法律之前,它已存在良久”。事实上,“个人学会观察(和遵守)行为规则之后的很久,才用语言将之表述出来”。
这些过渡中有一个是英国从惯例法到普通法的过渡。普通法不只是惯例法的正规文本,它们之间有根本的差别。
第18章 教会变为国家
弗雷德里克·梅特兰坚信,没有一位英国国王认为自己高于法律。但这不适用于任何一位中国皇帝,因为没有一条法律是他们承认的,除非是自己的金口玉言。在这方面,像印度的拉贾和刹帝利、阿拉伯和土耳其的苏丹,基督教君主同意自己身处法律之下。
法律体现有关正义规则的广泛社会共识,如果明白这一点,那么中世纪法治和现代法治之间的中断,与其说是实质性的,倒不如说是表面上的。这也是哈耶克所说的法律早于立法的涵义。在12世纪的宗教年代,或在同时期的穆斯林或印度世界,社会共识往往通过宗教表述出来。与今天相比,那时宗教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宗教法律不是从外空掉入社会的,一开始可能伴随暴力和征服而至,再与社会共同进化,渐渐演变成本土的道德规则。
第20章 东方专制主义
武则天的行为在中国统治者中不算典型,后世的儒家卫道士申斥她是尤其恶劣的统治者。但作为暴君,对政权内的精英进行大肆的恐怖统治,她在中国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多数的欧洲君主,其行事处世较守规则,但对治下的农民和其他平民,往往更加残酷。
武则天的兴起反而给中国女子掌权带来挫折,因为后来的文人学士将她当作女人干政只会坏事的例证。明朝皇帝在宫门上悬挂一块铁牌,告诫自己和继承者,时刻小心后宫女子的阴谋。后者不得不回到幕后,重新操起遥控儿子或丈夫的故技。
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认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不成文的社会契约;在这份契约中,每个人放弃随心所欲的自由,以保障自己的生命权,否则就会面对“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
中国不同于其他文明,因为天命涉及的既不是选举,也不是宗教赋予的合法性。中国没有类似三级会议的机构,可供社会精英开会,以批准新王朝的创始人;也没有宗教等级制度可提供合法性。中国制度中没有超凡的上帝,天命中的“天”,不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的神。此外,后三种宗教各有自己明确的书面规则。更确切地说,天命更像“自然”或“大道”,可被打乱,但必须返回平衡。此外,基督教皇或穆斯林哈里发,将合法性赋予国王或苏丹,但中国不同,它没有宗教机构可代表“天”来授“命”。
但与其他文明相比,中国又比较不重视军事威力。儒家心目中的理想人选,是饱学的士大夫,而非粗野的军阀。觊觎皇位者,如果展示不出对儒家价值的恭敬和自身的教养素质(文治),便招揽不到宫廷内外各式派别的支持。
中国的社会精英没有投票批准新朝代,但在潜在统治者的权力斗争中,仍发挥重要的幕后影响。天命并不总是授给最残忍最暴虐的军阀,虽然这样的人不时在中国上台执政
中国制度能在建制化上做得特别讲究。一旦呈现某人拥有天命的社会共识,其合法性通常不会受到挑战,除非出现异常。在这一方面,中国的政治制度远比周遭的部落社会先进。
皇帝收到天命后,其权力实际上是无限的。然而,中国皇帝很少充分行使他们的权力。暴政永远可能,但往往不是现实。其何以如此,将是下一章的主题。
第29章 政治发展和政治衰败
政治的生物基础
人类在社会中组织自己行为时,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他们共享一种生物本性。考虑到非洲之外的多数当代人,都可认祖归宗到大约五万年前的小群体,这种本性在全世界都是统一的。共享的本性不能决定政治行为,但可限定可能的制度性质。
共享的本性
人类从未在无社会状态中生存。
人类天生的社会交往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
人类天生喜欢制定和遵循规范或规则。
人类天生具有认知能力,知道如何解答“囚徒困境”类的合作问题。他们记住过去行为以作未来合作的指南;他们通过闲聊和其他分享,传播和获悉他人的可信度;他们有敏锐的知觉,通过察言观色以侦测谎言和不可信赖的行为;他们掌握分享信息的共同模式,不管是语言的,还是非语言的。
人类天生具有暴力倾向。
人类天生追求的不只是物质,还有承认。
抵制人类只追求物质利益的讲法是很重要的。
在社会科学的术语中,思想是独立的变数;在龟的术语中,思想处在龟群的下层,它的底下绝对没有经济或自然环境的龟。
所有的社会都制造现实的心智模型。这些心智模型在不同因素中——时常是无形的——寻找因果关系,为了使世界更清晰、更可预言、更容易操纵
共享的心智模型,尤其是宗教,在促进大规模集体行动方面是至关重要的
信念和文化的分享会增进合作,因为有共同目标,还有应付类似难题的协调。
这表明,宗教很可能植根于人的天性。
政治发展的普遍机制
政治制度的进化,大致可与生物进化媲美。达尔文的进化论以两项简单的原则为基石:变异和选择。有机体的变异,源于基因的随意组合;能更好适应环境的变种,则获得较大的繁殖成功,适应力较差的就要付出代价。
首先,在政治进化中,选择对象是体现在制度身上的规则,而生物进化中的选择对象是基因。
第30章 政治发展的过去和现在
现在回头看,制度的最初出现是为了历史上不确定的原因。其中某些存活并得以流传开来,因为它们能满足某种意义上的普遍需求。这就是为何制度在历史上得以互相结合,为何可以提供政治发展的概论。但制度的继续生存也涉及很多意外。一个人口中位年龄在二十几岁的迅速增长的国家,其政治制度卓有成效,但可能不适合三分之一公民已在退休年龄的停滞社会。如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将面临危机或崩溃,可能被迫改用其他制度。不管是非民主政治制度,还是自由民主制度,它都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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