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7年,Jim Gray 与 Gianfranco Putzolu发表了这个“五分钟法则”的观点,简而言之,如果一条记录频繁被访问,就应该放到内存里,否则如果长时间不访问的话就应该待在硬盘上按需要再访问。这个临界时间就是五分钟。看上去像一条经验性的法则,实际上五分钟的评估标准是根据投入成本判断的,根据当时的硬件发展水准,在内存中保持1KB的数据成本相当于硬盘中存储400秒的开销(接近五分钟)。
随着闪存时代的来临,这个法则在1997年左右的时候进行过一次回顾,这个法则依然有效,但分化出两个5分钟法则,一个是在零散的小数据的情况下,把闪存看做硬盘,内存和闪存之间依然保持了5分钟法则,另外一个是在更大块数据的情况下,闪存和硬盘依然保持了5分钟法则。也就是说,如果数据块都很小,我们应把数据放在闪存或内存里,而不是硬盘里。如果数据块很大(比如大于64KB),我们应把数据放在闪存和硬盘里,而不是内存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