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实证主义(英语:logical positivism)和逻辑经验主义,共同形成了新实证主义,也被称为科学经验主义,是以确证主义为核心的西方哲学运动。1920年代后期开始,一群哲学观点相似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数学家等组成维也纳学派,发展出逻辑实证主义。 维也纳小组的兴趣重点在于对科学的整合和统一,以及对科学方法的正确描绘。他们的认为这些工作将成为诸多形而上学争论的最终解决方案。这样一来,哲学的建设性作用就在于对科学理论和语言的分析。逻辑实证主义运动可以被看做是经验主义哲学的发展。这种发展建立于:
- 对经验科学其方法的更深刻认识
- 形式逻辑学的发展
这种发展表现在逻辑学对抽象概念进行定义,以及描述合理推论的结构的能力大大增加了。一定程度上,罗素为逻辑实证主义运动奠定了基础。他的逻辑学和“逻辑构造”(logical construction)概念扮演了尤为重要的角色。 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一种以“实际验证”为中心的哲学思想。广义而言,任何种类的哲学体系,只要求知于经验材料,拒绝、排斥先验或形而上学的思辨,都为实证主义。狭义而言,实证主义则指法国哲学家孔德的哲学,认为对现实之认识只有靠特定科学及对寻常事物的观察才能获得。 实证主义又称实证论,其中心论点是:事实必须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去认识每个人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实证论者认为,虽然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觉经验的原则,并无太大差异。实证主义的目的,在希望建立知识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