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此前的内容里,我碎碎叨叨地给大家分享了很多我自己的一些方法论、认知和理念,甚至是一些我个人的职业价值观。但,身为一个自诩“天然流淌着互联网血液”的互联网人,我认为这个行业里关于你的职业信仰、关于你的处事原则、关于你的工作方法等,一切的源初,可能都需要回归到一个人关于“互联网”的认知上去。

本质上,你理解的互联网是什么,它在你心中代表着些什么,你就更可能会以此为中心去构建起来你的职业价值观与工作方法论。在这一点上,我相信无论对于产品、运营还是研发,都是一样的。

对于我,亦是如此,我正是因为对于互联网有了一些特定的认知,才慢慢能够基于此延伸和演化出来了一些自己的职业价值观与工作方法论。在这本书的最后,我想把我自己对于互联网的一些认知与理解分享给你。

1999年前后,我第一次接触互联网,那时OICQ还没有火起来,我和几个小伙伴只是在家中书房里,用那个拨号后极限连接速度只能达到6k/s的Modem晃荡着手打开了新浪和炎黄在线——那貌似是当时我们仅知道的两个网站——就顿时觉得自己高大上起来。

2001年,我第一次在一个线上社团和BBS中成了较为知名的人物,用现在干了互联网运营之后的专业角度去看,就是一个社区中的明星用户。

2004年,我在大学图书馆里借到了那本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看得如痴如狂,为书中描述的那些已经发生和我认为即将要发生的场景感到热血澎湃,那种感觉,就像是你终生都在等待一个重要的事发生,而现在那个时刻终于到来。

2010年,在传统行业工作了3年半,刚刚告别了职场小白的状态后,我终于正式投身于憧憬已久的互联网,此后再未远离它。

2014年开始,“互联网思维”已然如火如荼。在真正投身于互联网4年、也经历了一次不算成功的创业之后,我开始自称为一个“互联网信徒”。然后,我身边开始不断有朋友会问我:你眼中的互联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你相信的是它是什么?有N多人都宣称自己信仰或向往互联网世界和互联网精神,它们到底又都是些什么?

我认为,互联网所带来的影响和改变,有一些是实实在在、几乎人人皆可感受到的,例如网上购物相比于逛商场跑商店的低成本和便捷性,而有一些,则是不那么明显、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的,甚至还有一些更为深入的部分,也许是有关于人类存在的本原甚至触及到哲学层面的。

就“互联网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想要由浅入深依次给出四种不同的回答。

第一种回答:互联网是一种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工具

忘了之前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无比精辟的话——人类拥有三大硬性需求:求生本能、性冲动和渴望伟大。

如果你愿意去回顾自己的人生,你会发现你的几乎所有行为都是围绕着这三种硬性需求来展开的。互联网世界相比起传统世界,差异在于你可以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需求。

  • 如:以前只能通过职业介绍所去找工作,现在的招聘求职网站满世界都是;
  • 以前只能下青楼逛窑子,现在则有草榴、9158等来帮你;
  • 以前只能看新闻联播和春晚,现在则可以几乎完全无视它们。

甚至,在互联网成为一种我们已经无法脱离开的工具时,它还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圈和人际交往模式。这种回答,是一种几乎人人都能理解的回答。

第二种回答: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充分拥抱变化的思考方式

有网以前,产品设计和制作也好,一种制度的建设、调整和完善也好,一个想法的尝试也好,其成本都是极高的,因此,有网以前,人们普遍追求稳定,畏惧变化,又或者说,在面对改变和变化的时候,大家往往慎之又慎。

有网以前的成功者,往往是一种可以把一件事长期维持在一个良好状态的人。但有网以后,试错成本被无限缩小,变化和改变开始成为常态,很多旧的思考方式几近被完全颠覆,成功则越来越属于变革者和拥抱变化者。

在互联网范畴中,被普遍认同的一点是:真理并不存在,既定的回答也不存在,我们必须要在行动和尝试中去得出最接近于真理的答案。这就是互联网带来的一种截然不同的思考模式,在互联网人和Geek们的圈子里,它被叫作“敏捷”和“迭代”,通俗地讲,它倡导的是一种“把变化视为常态”的思维模式。

在传统思维框架里,人们被鼓励要谨小慎微、三思而后行,一定要想得细、想得准、想得明白之后,才能动手去做,而在互联网的框架里,人们则更多地被鼓励“管它如何,先做做看再说”。

那些所有畏惧和抵触变化的人,很可能都终将被互联网抛在身后,例如很多已经被互联网彻底改变了的传统行业。

第三种回答:互联网是这样一种途径——它连接一切,赋予更多的人自由和平等

有史以来,“自由”时常都是一个充满着光辉的词汇。它意味着这样一种假设和观点:每一个人都是拥有自主意愿和独立思考决策能力的。古往今来,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中,都不乏为了追逐自由而舍生取义的故事,因而,这种对于自由的追求和渴望,也被普遍视为人性的光辉面之一。但与之相反的是,迄今为止,人类还从未成功找到一种机制是可以让大部分人拥有自由的。

一个社会和组织中的绝大多数人,往往只能被禁锢在生存的枷锁和束缚中,无法挣脱——你知道,在过去的时代里,为了生存,有太多人的工作、生活方式等都是无从选择的,即使那些状态是完全违背他们本身意愿的,他们也只能无限隐忍下去。中国有一句谚语描述的就是这样一种扭曲的反人性的状态——好死不如赖活着。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传统的旧世界和追求稳定的封闭式思维中,一个社会和体系的顺畅运转,是依靠一些信息数据量巨大的中心节点和中介机构来支撑的。

例如,商品价格的确定需要依赖于物价局,作家群体的生存和书籍出版需要依赖于作协,生产商品的厂商必须依靠强大的代理商或商场才能把产品卖给用户,甚至很多商户的销售和利润也必须要借助于把客户圈定到一个封闭的范围内才能实现,等等。

在旧的世界里,人们能连接到的范围以及可以管控到的连接数量都是有限的,所以必须依赖于这些信息转发和处理能力强大的中心节点,如果没有了这些中心节点,甚至整个社会的运转都可能会崩溃。

用现在的话讲,这些中心节点和中介机构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信息流通和传播的问题,但由于很多信息必须通过中心节点的转发才能到达目的地,这导致了即便你是一个优秀的个体生产者,也将不得不接受中心节点的束缚和限制——因为在它面前你没有任何资格讨价还价。

同时,这也导致了有一大批离中心节点更近的人可以有机会赚取“信息不对称”的差价,甚至滋生了一种大家都在试图要拼命接近和靠近中心节点的扭曲,这与对“自由”的追求是背道而驰的。

而在互联网时代的场景下,一切都可能是彼此连接的,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物之间,人们可以拥有以及能够管理的连接数量也将大大增加。

当一个网络内的节点与节点间的连接足够多时,以往存在的中心节点将失去它信息中转站的意义,因为网络中的任何一个节点都将可能会拥有类似的能力。

这就好比在20年前,远在贵州的我要了解北京发生了什么,唯一的常规性渠道几乎只有看新闻联播,但今天,同样在贵州的孩子若再面临同样的问题,已经可以有无数种选择。而这种“一切都可能被连接起来”的现状,将会帮助更多人从长期被禁锢着的枷锁中解脱出来,触及到自由。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当中仍然有太多人的工作与生存之道是要依赖于某个组织或某家机构的。老师要依赖于学校或培训公司才能接触到学生,作家要依赖于出版社或媒体才能接触到读者,设计师和广告策划人也需要依赖广告公司才可以接触到客户。但无论你是否已经注意到,威客、自媒体、微博、MOOC等都已经在开始慢慢地改变这一切。

我相信,当一个行业因为互联网而开始衰落下去时,很可能对于这个行业内原本的优秀生产者们而言反而是一种潜在的机会。就像,传统媒体的衰落,反而成就了一批优秀的自媒体人。

我不敢说那些把单独的“信息分发和中转”作为生意来对待的企业、机构和行业到最后一定会因为互联网而全部消失,但我很肯定,一定会有比现在多得多的拥有一技之长的个人,将因为互联网而获得自由。

也不知道是谁创造了那个经典的解读——互联网将能够实现自由人的自由联合。然后,一个我很喜欢的作者——程苓峰将这个表述放大到了极致。

不管怎样,程苓峰的有一句话我倒是很认同的:若想在互联网时代做点真正有意思的事,要么,你去带给一群人自由,要么,你就借助一个平台让自己自由起来。互联网,本来就是一群自由人的自由联盟。

我猜想,连接一切的互联网,最后可能会带来的一种状态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以一个生产者的角色存在和发展,并且只要你足够靠谱,每一个人都能够凭借自己所独有的一技之长获得尊重和认可,无论是做音乐的,讲课的,做设计的,写代码的,种地的,还有写字的,都将可以不必再依赖于某个机构或团体,而是仅仅依靠自己就能够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而这,正是许多人所渴望的“自由”。如果绝大多数人都能拥有个体的基础自由,由他们自由结合在一起的世界会变得如何?你可以试着展开些联想,总体而言,我认为那很酷。

第四种回答:互联网是一种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好的信仰

如果要来探讨人性,我们总是会听到两种不同的回答与假设,一种回答相信人性本善,另一种则相信人性本恶。

在互联网时代以前,我们所看到的几乎所有的体系,都是基于后一种答案来进行设计的。它提出的是这样一种假设——人的本原是一种内在的自私动物。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我们的社会设计思路往往是要创造一个制度和组织来管理和约束大家。

这一假设断定了人只可能被两种东西所驱使和操控:自由市场博弈中有利于自己的结果,或是高压政府的铁拳。

而近代人类社会体制和秩序的演变,从君主独裁到工业革命,到法西斯,再到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也在完美地契合着这一假设。(尤查·本科勒的《企鹅与怪兽》一书对此有很详细的论述。)

再实际一点的话,基于这种假设下的体系,往往更可能是这样的:

  • 你若想减少犯罪,就要加大惩罚力度;
  • 你若想让员工更努力工作,就要将报酬与业绩挂钩,并且给予他们更强的约束和管控;
  • 你想要避免被欺诈,就要先制定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和约束机制;
  • 如果你想让医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就要警告他们不好好工作会吃官司;……

而互联网的出现,则第一次带来了一种完全相反的假设——人的天性或许并非是绝对自私的,在好的环境和引导下,人们可能会更倾向于利他、守信与合作。

再具体一点,互联网世界中对于人性的理解或许包括了以下3点:

  • 人是具有普世道德感的,假设不是先受到伤害,我们都会倾向于在道德感所覆盖的范围内去遵守我们做出的承诺,履行我们应该承担的义务;
  • 人是社会性动物,无法脱离于集体而存在,甚至,人极其需要一种群体认同感,来让自己体验到组织、社区或是国家的团结;
  • 人并不总是理性的,很多时候,感动、喜悦、尊重等情绪和场景所带来的不可替代的体验与满足会超越一切理性思考范畴内可见的收益回报。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出现了无数个让人受益匪浅且留下了无数故事和留恋的网络社区与论坛;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曾经被质疑“一定会骗子漫天飞”、“无法保证真实和安全性”的电商现在已经如火如荼,甚至已经打下了传统实体购物的半壁江山;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你会看到Wikipedia和Linux这样不可思议的故事;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如Google等以更加开放的立场鼓励和引领人们进行更多协作与分享的企业,才会赢得全世界的尊重。

我们都还记得那个经典的“囚徒困境”,若以传统的假设和理性思维,人是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动物,那个游戏中的两位囚徒最好的归属和最佳的选择就是彼此都选择举报对方,最终双双被囚禁更长的时间。而在互联网的思考框架下,两个囚徒则更有可能也更应该选择去合作,换取一种“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从工业时代至今,这个世界在快速发生着各种巨大的改变,如果说过往的社会秩序是一种要求人们必须接受高强度的约束和限制的秩序,互联网时代则提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如果你给予人们充分的自由、平等和开放的空间让他们自己去决定该做些什么,他们或许会有能力去创造出一种比原来美妙得多的秩序。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基于互联网精神的信条或许也可以被总结如下:开放、平等、合作和分享有利于人性光辉面的呈现,而封闭、强权、束缚和高压则会促成人性阴暗面的被放大。

在某种意义上,我之所以自称为一个“互联网信徒”,正是因为互联网第一次让我感受到了可以触碰到一个更加开放和平等的世界的可能性。我愿意略带一些理想主义地相信,那样的一个更多光辉压倒阴暗的世界,才是互联网的终极追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