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寿险公司的保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保全:
指寿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的申请,为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或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提供的前提服务、核心服务、基本服务、附加服务等非公共服务。
2、狭义保全:
指寿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的申请,为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或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提供非理赔核心服务和基本服务的非公共服务。
寿险公司的保全有哪些?
1、保险合同主体的保全项目
保险人:保单迁移
投保人:投保人变更、投保人信息变更或投保人身份证变更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信息变更、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变更、性别年龄误告或被保险人职业变更
受益人:受益人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的保全项目
核心内容的保全项目:理赔、给付
非核心内容的保全项目:前提服务、大部分基本服务(退保类、变更类、管理服务类)、附加服务
3、保险合同形式的保全项目
保单挂失补/换发
保全在什么时候才可以做?
保全时间,从保险合同成立时起贯穿整个保险期间。
1、保险合同成立前,是双方的要约、反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寿险公司提供的是销售和承保、核保服务,还未涉及到保全服务。
2、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终止前,寿险公司提供了前提服务、核心服务、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等保全服务项目。
3、保险合同因届期终止和合同已履行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完结,保全服务自然终止。
4、保险合同因协议注销(一方申请,一方同意;规定的终止条件成就)而终止和因其他原因终止(解除、违约、失效、无效)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终止,但由于寿险合同的储蓄性和复效的规定等原因,还需寿险公司提供退保(退还保险费)、复效等保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