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听说两年不可抗辩,那到底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呢?
    “两年不可抗辩”也称为“不可争议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从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来看,这条政策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着明知身体有异常依然投保的行为会受到保护。

    两年不可抗辩指的是两年后就一定会理赔吗?
    很多朋友对不可抗辩条款的理解是:”我带病投保只要撑过两年,就可以赔了“。这样的观点,绝对是错的。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万能的,保险公司会判断你是否为蓄意骗保,不同的案例最后的理赔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进行赔付的:
    1、既往症
    重疾险的赔付必须是在等待期后,被保人首次罹患符合合同约定的重疾,才能够获得赔付。
    如果被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已经得了重疾或者轻症,那么即使合同成立已经超过两年,那也是不受“两年不可抗辩保护”的,保险公司虽然不能再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可以提出合同自始无效!因为被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已经有既往症了。
    因此如果是严重的疾病,一定要如实告知,不要想着撑过两年,保险公司就肯定会赔付,这种思想是错误的。

    2、等待期内罹患重疾
    我们知道,等待期内(一般90天或180天)罹患重疾,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那么如果等待期内罹患了重疾不去申请赔付,拖到2年不可抗辩生效之后呢?答案仍然是不会赔付。
    原因和上面是类似的。因为重疾险的赔付要判断被保人首次发病是什么时间。如果首次发病时间是在等待期内,那么即使拖到合同成立两年之后申请理赔,依然是无法获赔的。
    所以说,建议投保时都做好如实告知,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可以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