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健康告知采用的告知方式是什么?
保险行业有两类告知方式,一类是有限告知,一类是无限告知。
无限告知:指被保险人需要主动把所有相关的个人事项告诉保险公司;
询问告知:指被保险人需根据保险公司的问题来回答。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我国内陆采用的是有限告知。而从香港保险的告知形式来看,香港保险采用的告知形式更趋近于无限告知。
如何进行健康告知?
有限告知的情况下买保险比无限告知的情况下买保险要简单得多,只要做到以下三点就好:
第一,保险公司问什么你答什么
在你投保保险时,都可以看到一个“健康告知”的页面,你只需看自己是否有这些内容上的情况,有就选“有”,没有就选“没有”。
第二,仔细回想再作答
有的健康告知中会询问你的现病史、既往病史,很多都有时间条件,要看清楚自己在不在那个时间里面。千万不能听保险销售员说没事就真的当作没事了。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要多上心!
第三,没问就不答
健康告知中没有提到的内容,你没有必要主动告知。
举个例子,如果问是不是有甲状腺结节,那如实答是或否即可,若存在甲亢或者甲减你是不用告知的。
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有什么后果?
后果1: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六条有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投保人是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是重大过失导致没如实告知,并且没有告知的内容足以影响核保结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不如实告知的内容“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才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说,仅仅曾经有过牙疼就诊没有告知,将来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如实告知解除合同,显然不合理,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后果2: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对于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还是次要的,对我们更重要的影响是,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