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欧盟通过了关于一次性塑料的指令(Directive (EU) 2019/904),旨在防止和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特别是水生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并通过创新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促进产品和材料向循环经济的过渡。该指令将转化为国家法律,并自2021年7月3日起实施(各成员国实际执行时间可能会不同)。
根据该指令,2021年7月3日起禁止投放欧盟市场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该指令明确指出,其范围涵盖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的一次性产品,例如有塑料衬里和涂层纸杯也将被认定为一次性塑料用品)为
1. 一次性塑料棉签棒(被认定为医疗器械的除外);
2. 一次性塑料餐具(叉、刀、匙、筷子等);
3. 一次性塑料盘子;
4. 一次性塑料吸管(被认定为医疗器械的除外);
5. 饮料搅拌棒;
6. 气球支撑杆,(用于工业气球或其他专业用途气球的除外);
7. 由发泡聚苯乙烯(Expanded Polystyrene)制成的饮料容器,包括其附带的瓶盖等;
8. 由发泡聚苯乙烯(Expanded Polystyrene)制成的食物容器,包括其附带的盒盖等;
9. 任何氧化式可分解塑料产品;
10. 添加了小于5mm塑料微球的产品。
此外,部分允许销售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有须有明显标签,以使消费者意识到产品中含有塑料以及适当的废物处理方法,包括避免乱扔垃圾的必要性。(具体的标签要求详见欧盟执行法规(EU) 2020/2151所列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统一标记规范)。 这些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
1. 卫生巾、卫生棉条和卫生棉条敷料器;
2. 湿纸巾(如个人护理湿巾和家用湿巾);
3. 带有过滤嘴的烟草产品,或用于烟草产品的滤嘴;
4. 饮料杯。
同时,英国也出台了类似环保法规(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lastic Straws, Cotton Buds and Stirrers) (England) Regulations 2020),禁止投放英国市场一次性塑料制品(目前仅针对英格兰地区),这项法规适用于所有供应这些产品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零售商。具体要求如下:
(2021年10月1日生效,除非另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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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塑料吸管 | -用其他材料制成的一次性吸管 -内衬含有塑料粘合剂的纸吸管 |
在一定条件下,以下场合仍可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 -注册药房 -餐饮场所 -用于医疗器械或医疗目的 -用于包装,例如,一些药剂包装连带吸管。 -养老院、监狱、学校和早年教育场所 |
| 一次性塑料棉签 | 用其他材料制成的一次性棉签 | 在以下情况一次性塑料棉签仍可使用: -用于医疗用途 -用于法证服务 -用于科学目的,例如诊断、教育或研究目的。 |
| 一次性塑料饮料搅拌棒 | 由其他材料制成的一次性饮料搅拌棒 | |
| 包装上附有一次性塑料吸管的饮料产品(自2021年7月3日起) | 其他可重复使用的替代品 |
请速卖通的相关品类卖家关注以上欧盟和英国贸易禁令,上述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欧盟27个成员国和英国清关可能会遇到限制(具体视当地市场监管和海关执行),提前应对以保障自身权益。
附录:
1、Directive (EU) 2019/9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5 June 2019 on the reduction of the impact of certain plastic products on the environment: 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19/904/oj
2、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0/2151 of 17 December 2020 laying down rules on harmonised marking specifications on single-use plastic products listed in Part D of the Annex to Directive (EU) 2019/9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reduction of the impact of certain plastic products on the environment: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20R2151
全球速卖通
2021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