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如何理解这一要求?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各种信息技术手段的集成运用。要进一步打通基层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对各类信息的统一分析、研判、归类和综合处理,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要构建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既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个人等共同参与、共同出力的开放平台,也是注重治理成果人人享有的共享平台。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四个着力点
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市域社会治理机制,打造“系统化”治理模式。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强化系统思维,就是要把治理主体、治理目标和治理机制有机统一起来,使多元社会主体都能各尽其能、各展其长,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从而形成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可以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提升预测预警、风险防控的精准度。推动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有利于加深对市域社会运行的规律性认识,通过打造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省、市、县、乡各个行政层级既集中统一领导,又实行分级治理,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又发挥各层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显著特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明确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层级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突出强调中央、市域、基层三个层级的特殊职能和特殊作用。
省域治理的支撑在市域,市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治理的基础在基层。
社会治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就是在网络化和网络平台基础上,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能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更有效地管理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在社会治理方式上实现革命性的变革。
现在,“社会治理”的主体已经多元化,除了基层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城乡居民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他们通过协商民主把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起来,井井有序地管理着自己的生活。与此同时,“社会治理”的客体也走向多样化,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要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要保障社区内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的生活,还要承担社会稳定工作。这就更要坚定不移地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来加强“智慧中国”的社会治理。
——来源《“智慧中国”的社会治理》
在完善的、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坚持党委领导是根本,完善政府负责是前提,开展民主协商是渠道,实行社会协同是依托,动员公众参与是基础,搞好法治保障是条件,提供科技支撑是手段,七位一体,有机联系,不可分割。
——来源《为什么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社会化,基层党组织是核心力量。社会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可或缺。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大势下,如何实现基层党组织作用全覆盖?“把党组织建在邻里”,我们根据党员数量和楼幢分布情况,优化党小组设置,探索构建“社区党委—邻里党支部—楼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架构,使党组织作用能够覆盖千家万户。同时通过探索“党建+”服务模式,开展“走帮服”连心行动,以基层党建水平的提升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的提高。
——来源《治理者说:社会治理如何社会化》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出台的意义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 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靶向发力、精准施策。 ◆ 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 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 不断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推进基层法治基层德治建设 ◆ 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出了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要求
市级抓统筹、区县抓落实、乡街抓基础、村社抓服务
——株洲市十四五规划
综合执法 推动部门内整合,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内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通过内部执法队伍与职责整合,对外统一行使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领域内整合,对执法职能相近、对象相同、方式相似的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能整合,设置综合性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一个主体来统一行使,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区域内整合,结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在所有区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加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牌子,以区镇(街道)名义对外集中开展区域综合执法,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推动资源力量下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专业综合执法队伍在镇(街道)设置分局、中队,实行区域性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领域在每个镇(街道)设置分局,探索推行“局队合一”体制,有效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与薄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