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封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 对修改关闭
当有新的需求的时候, 应该增加新的对象来实现, 而不是修改原来的代码
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2.单一职责原则
-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当一个类因为需求而发生改变的时候, 只应该改变它自己, 而不是改变其他的类
单一职责的好处:
- 类的复杂性降低,实现什么职责都有清晰明确的定义;
- 可读性提高;
- 可维护性提高;
-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
变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接口的的单一职责做得好,一个接口修改只对相应的实现类有影响,对其他的接口无影响,这对系统的扩展性、维护性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3.里氏替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使用者可能根本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但反之就不行了。
如果你的代码需要知道具体对象是哪个子类就要好好反思一下了
如果子类不能完整地实现父类的方法,或者父类的某些方法在子类中已经发生 畸变,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采用依赖、聚集、组合等关系代替继承。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4.依赖倒置原则
- 针对接口编程, 依赖于抽象, 而不是具体的类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 降低接口的耦合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这两句话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臃肿庞大的接口。
更通俗的讲:接口尽量细化,同时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接口隔离原则 vs. 单一职责原则:
二者的审视角度不同,单一职责要求的是类和接口职责单一,注重的是职责,这是业务逻辑上的划分,而接口隔离原则要求接口的方法尽量少,它要求”尽量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
6.最少知识原则(迪米特法则)
- 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
Law of Demeter,简称LoD,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简称LKP,两个名字含义相同: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即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只关注自己调用的public方法,其他的一概不关心。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找出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的地方, 把他们独立出来, 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针对接口变成, 而不是针对实现变成
多用组合, 少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