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起人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发布商业论证和效益管理计划以及协议。然后,项目进入指定项目章程过程,办理立项手续。协议,即可以是发起人之间的合作协议,也可以是承包合同。
制定项目章程过程中,项目经理起草项目章程并报发起人签发,为了便于将来不断更新并逐项落实假设条件,还需要单独编制假设日志。
项目经理带领项目团队,在项目章程的指导之下,把后面九大知识领域各个规划过程中所编制的分项管理计划和分项基准,即其他过程的输出,汇编成项目管理计划来报高级管理层审批。
项目团队依据项目管理计划和各种项目文件执行项目。一边执行,一边收集工作绩效数据。通过执行,产出可交付成果。在执行中,可能需要提出变更请求,还需要把发现的问题记入问题日志。
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管理计划、各项项目文件和可交付成果,通过管理项目知识过程来持续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经验教训登记册。
项目团队在项目管理计划的指导下,根据后面各个知识领域的基层监控过程所得到的工作绩效信息,以及各种项目文件,编制整个项目的工作绩效报告,并提出必要的变更请求。对于外包出去或承包的工作,还需要根据协议(承包合同)来监控。
任何过程提出的变更请求,都要提交实施整体变更控制过程审批,得到批准的变更请求。审批变更请求,需要在项目管理计划的指导下进行,并参考工作绩效报告和相关项目文件。批准的变更请求,需要提交给指导与管理项目工作过程实施。
项目团队把执行过程所产生的可交付成果,提交给控制质量过程核实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得到核实的可交付成果。核实的可交付成果再由确认范围过程验收,得到验收的可交付成果。验收的可交付成果在结束项目或阶段过程中移交给发起人或客户。
在结束项目或阶段过程中,根据项目管理计划以及各种项目文件、商业文件和协议,把验收的可交付成果移交给发起人或客户,并编制项目的最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