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收的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二、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举例】
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三、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释义】 税收法定原则决定了,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加税收,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神圣不可侵犯。

四、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举例】
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释义】
例如我们常说的房价阴阳合同,演员的阴阳合同,税务机关有权进行重新核定,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以认定为存在偷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