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自由职业者通常在薪资上难以达到在大公司的职员的水平,如何理解这一现实?按照剩余价值理论,由资本对工人的剥削的描述出发,应得出相反的结论才对。
平台化和规模化产生的价值不能忽略。在规模化效应下,个人的成就能被放大,实现1+1>2的效果。一个公司是多人协作的有机结合体,必然(或应该)能做到比所有职员单打独斗产生更高的收益,因为在此间存在资源复用,信息通达,采长补短,相辅相成的优势。
从这个角度讲,资本对社会的运作是有积极意义的,至少它提供了这样的场景和机会,让工人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提高收益,并最终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获得超出其劳作本身的收益似乎是有一定正当性的。毕竟,通过这种方式创造出的多出来的社会价值,也有部分已经转移到工人身上。换句话说,某种程度上,资本的出现,让工人的生活的更好。
因此,我们会说我们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不纯粹的社会主义)。
然,如今社会对资本的讨伐,又是出于什么原因?
当然,资本天然是逐利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资本就敢于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但我们需要谨慎思考这一论述。
如果将这段描述换一个主体,是否也能够成立?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个人是否也敢于践踏法律?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政府是否也会实行暴政呢?恐怕答案是“是的”。它们不敢如此,只是因为现实对此作了预防措施。对个人来说,有法律,有国家暴力机关来约束。对政权,也有相应的制衡措施(正义性要求,分权制衡,以及潜在的革命运动压力)。
回过头来,资本逐利的天性本就应该加以限制的。在操作上,我们会发挥其主观能动的正面特质,通过某些手段压制其负面影响,从而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得以充分利用其价值。对工人来说,面临资本操作失控的局面,最应该做的事情,不是谴责资本的某些负面特质,而应思考,为何没有完善的制度来限制其行为(30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或者制度的执行为何出了偏差。
社会主义社会的部分优越性体现在,社会生产资料不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资本的力量至少不是占压倒性优势的,这就给制定压制手段带来很大的空间。至少在制定符合社会总体福利而压制资本的制度方面,工人占据主动的地位。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上,并不需要向资本做过多的妥协,制约手段也应能更充分,更有效。
在这个基础上,出现这种局面,制度健壮性建设层面的失误逃不开责任。当然,如何让一头猛兽乖乖听话为我们表演杂技本身就是个技术活。如何平衡效率和风险考验的是执政者和经济学家的专业能力,这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执行上的失误、妥协和不作为似乎是个更显而易见的原因。一方面跟制度不完善有关。规则不够细致,边界不够清晰,就意味着有大量的操作空间。而规则都是靠人来执行的,有操作空间,必然有人产生操作欲望,进而造成操作结果。另一方面,则是资本家出现在了干部队伍当中。
(未完待续)
(这个话题是从自由职业可行性的思考开始的,逐渐脑洞打开探讨起了非常严肃的话题。然而我没有可以进行进一步深入探讨的理论功底和认知高度,所以文章只能先写到这里,后面有机会再深入研究下)